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李波  陈皓元  周磊  
该问题已关闭

请假期间,是否需要返还公司代缴的社保个人承担部分费用?

河南-郑州 01-06 09:55  悬赏 0  发布者:Titall…… 给我留言  回答:(4)
请事假2月(没有工资),还有一周不到2个月期限时,单位通知回去上班,未去提出离职。期间,单位代缴了社保个人承担部分,现离职单位要求返还2个月社保个人承担部分费用,单位这样做合法吗?另外,再试用期,单位没有按照公司原规定社保基数缴纳社保。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1-06 10:04
你好:1.个人缴纳部分,你需要还回公司;2.公司未按照社保基数缴纳,你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反映,要求公司进行补交。如需法律帮助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6-01-06 10:09
咨询一下社保部门
回复时间: 2016-01-06 10:13
你好,只要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都需要其应缴纳的社保。
回复时间: 2016-01-06 15:55
你好,公司给你个人垫交的部分,你是需要返还的,至于你说的未按照规定缴纳社保,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江苏无锡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1834
江苏 无锡
人气:50991
福建 厦门
人气:122793
广西 柳州
人气:70353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2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