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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借债不还,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广西-南宁 08-21 01:23  悬赏 0  发布者:文坪 给我留言  回答:(5)
一、前妻私下分几次借亲属和朋友(留有欠条)的债不还。我已将仅有的积蓄代还了十几万元人民币。
二、前妻私下赌注赌输六合彩十万元,留下借款条,瞒着家人逃往广东打工至今已五年多,始终未向家人告知通讯地址。六合彩庄家凭借条将我和前妻告到法院判我和前妻共同还赌债(包括诉讼费和利息)。现在还继续从我每月工资中扣除还赌债。
三、经前妻同意共同商量签下离婚协议书,前妻同意支付给我为她代还借款和小孩抚养费、教育费共贰拾万元。
四、前妻从我的积蓄中曾分几次借岀用于她个人投资金额拾万元(留有欠条)。
关于前妻欠债说明:
1、我和前妻于2006年12月12日办理离婚手续,当日共同签订离婚协议书。此前12月3日前妻从我的收入中所借岀的款项,用于建筑工程款和她用于个人其他投资款以及借亲属的款项补写了欠条。
2、前妻所学专业是建筑专业,没有工作单位,但她一直在打工,在工厂做过工,在保险公司做过营销业务员十年,同时她还和建筑老板合作共同投资搞过工程。结婚以来她所有收入,都以用于投资工程为由,或以借给朋友或以暂时收不回来为由,从来没有投入家庭费用一分钱,也没有她开支的家庭共同财产(离婚协议书中有说明)。在婚期间和离婚后十多年来,她没有给小孩抚养费和教育费。
3、前妻因欠赌债逃往广东打工后,将她在婚期间所积攒的钱和借来的现金,在广州炒房产,然后在汕尾新开发区置有房产和门面岀租。价值近贰佰万人民币,她真口告诉我,也告诉她较熟悉的老乡。
                 
关于还六合彩赌债官司说明:
    1、前妻欠睹债,签有日期为2005年11月10日的借款条,还款日期2007年上半年,六合彩庄家凭借条于2007年12月27日诉讼到城区法院,2008年7月17日判决由前妻还全部赌债。因找不到前妻要回赌债,六合彩庄家不服,又请律师(庄家的熟人,也知道是赌债),于2008年8月6日上诉中级法院,
2009年2月25日中院判决我和前妻共同还赌债。
中院理由是:2005年11月10日借的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没有证据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的被上诉上前妻个人债务,也没有证据证明在婚期间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约定,被定归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我没有认真看判决书,只看了判决部分,随后由法院执行。
3、开庭前妻通过传真资料(然后复印件),向法庭说明赌债是她个人债务,表示由她自已还清赌债,并声明与我无关。提供了知道前妻欠赌债的知情人姓名和地址,要求法院明察,也向法院说明了赌输六合彩后逃往广东全过程。
4、办离婚手续时,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明有债务由女方还。前妻不守信用常有借债不还,曾经有借债不还,进过扣留所的记录。
以上提供基本情况,仅供律师分析作案情参考回答我的咨询。为什么现在才提岀此咨询?
原因:1)、我平时很少上网,不太会互联网,也不懂法律。2)、前妻一直答应还清所有债务。3)、有同事进言,太寃了,建议我反告庄家。4)、自从中院判决后,前妻再也不跟我有联系,(联系方式都是她从当地公用电话打回来)。
希望有责任心、有善意、有同情心、有正气、有路见不平,勇于岀手相助,以痴恶如仇的心情,肯抻岀法律援助之手,有把握,打赢这场官司,要回欠债,挽回我的损失。若有愿意答复我咨询的律师,请指点迷诊,或推荐本地大律师帮助向法院诉讼。我在这里先表示衷心感谢。请答复我咨询的律师,准备有充分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进行答复,发到我的电子邮箱中,以便我选择律师联系。请不要急于打我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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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8-21 07:39
离婚协议书未公证的,直接向法院起诉;已公证的,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回复时间: 2011-08-21 07:12
找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1-08-21 09:51
你好,有些债务你是无需偿还的,只有那些用于家庭生活开销的你才需偿还。具体你还是到本人办公室面谈,因为有很多具体的情况必须要问过你之后才能进一步为你详细解答。
回复时间: 2011-08-21 15:55
你好!这位朋友!
我已前已经回答过你了,如果你真的有心解决问题本律师建议你还得找一位律师处理!
具体详细你可以通过电话或到我律师办公室来咨询,本律师才更好的为你提供分析和解答,因有些事在网上是请不清楚的!
回复时间: 2011-08-22 14:30
建议携带相关资料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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