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文书代理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李波  朱建宇  魏伟  
已解决问题

员工离职后保密协议

 01-11 21:30  悬赏 0  发布者:laikey……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4)
本员工在本店内已经将近三年了,她有本店1000个客户信息,而且原来她在本店时候都用自己的私人微信接收客户给店内的转款,但现在突然离职,有许多客户会不知道她离职,还有可能给她转账但是认为是给店内转账,所以现在想和她签下份协议。您能帮忙想下简介内容吗?谢谢您了!
1.保密客户信息,不外露同行。
2.不接受任何本店老客户转款,或给本店转款。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1月12日 07时56分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的详细回复,我先适当的起草一份追加合同,如有任何问题我想直接联系您!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1-11 21:50
可以约定保密条款,但需要支付报酬。详情请与律师直接联系。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18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1-11 22:57
你好 建议委托律师代书
回复时间: 2016-01-12 09:42
你好,可以签订的,但需要支付报酬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海淀区
上海黄浦区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北京朝阳区
广东广州
河北保定
山东东营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8253
上海 黄浦区
人气:41288
广西 柳州
人气:702201
四川 成都
人气:69060
湖南 长沙
人气:541351
广东 广州
人气:391540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0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