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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山东 09-04 18:17  悬赏 20  发布者:临沂王涛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朋友有辆车 在未竣工的县道上行驶发生事故。当时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来交地方派出所处理。交警说是未竣工道路不是交通事故不予受理不立案。请问律师这样是否合法?保险公司是否理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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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9-04 18:32
不是公共交通道路上发生的车辆伤人事故,不属于交警处理范围,那就按照人身侵权损害的标准,双方各自列举证据,证明自己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过错对造成的损害结果原因力比例的大小,以此确定民事赔偿责任。保险公司照样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至少在交强险范围内应该照常赔付。
回复时间: 2009-09-04 18:33
河南新乡郭英律师电话13837321299解答咨询:如果修路道路没有设置提示可以直接要求赔偿损失
回复时间: 2009-09-04 19:18
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交通部门可以不予处理,按照人身损害来确定责任和赔偿范围即可!!双方各自就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交强险范围内保险公司应当赔偿,商业险还要区分具体的种类分别对待!!详情可以电话咨询本律师
回复时间: 2009-09-08 12:17
 
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交通部门可以不予处理,按照人身损害来确定责任和赔偿范围即可!!双方各自就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交强险范围内保险公司应当赔偿,商业险还要区分具体的种类分别对待!!详情可以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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