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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只出了首付款,登记在其子女一人名下,余下部分夫妻共同还贷,请问这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

江西-鹰潭 08-23 09:55  悬赏 0  发布者:觉醒的女人 给我留言  回答:(1)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那请问婚后一方父母只出了首付款,登记在其子女一人名下,余下部分夫妻共同还贷,请问这个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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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9-06 08:22
 个人共同财产
我的补充: 2011-09-06 08:22
个人财产。
追问:

婚后的只付了首付款呢,并没有付全款呀,而且余下部份是夫妻共同贷款的,假若是属于个人财产,哪个还愿意为他贷款呢?为什么说是个人财产呀?婚前婚后一样的吗?

回答:

非父母全款的,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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