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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批准离职之后,可以随意变动最后工作日吗?

辽宁 09-13 12:30  悬赏 20  发布者:qingqi……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是大连某外资企业的员工。我今年8月中旬在公司的离职系统中提出了申请,最后工作日定于2009年9月XX日(多于一个月),并得到了经理在系统中的批准。由于我的劳动合同9月X日到期,公司要求我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并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我说明该合同签订之后,仍可于9月XX日正常离职,不违反合同的约定。我签订了新的三年期的劳动合同。可最近公司由于项目原因,又要求将最后工作日再延后一周。请问,我有权拒绝公司的要求吗?由于个人学习计划,时间紧迫,实在不想迁就下去了。
问题补充:
员工如果提出的只是离职申请,公司有权确定或更改最后工作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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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9-13 12:36
有权拒绝。
回复时间: 2009-09-13 15:11
双方已经确定最后工作日,单方无权更改
回复时间: 2009-09-15 07:51
公司单方无权更改,双方已经确定最后工作日。
回复时间: 2009-09-27 09:34
单方无权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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