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银行保险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李波  陈皓元  周磊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企业到期不能偿还贷款,相关人员责任

江苏-扬州 09-14 12:06  悬赏 10  发布者:y54386…… 给我留言  回答:(1)
一家民营企业提供虚假财务资料,从多家银行贷款,总金额上亿,用于经营,实际经营中一直在亏损,如果企业到期不能偿还银行债务,企业法人是否面临刑罚;财务负责人承担那些责任,如何避免这些责任。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14 12:11
财务人员不属于公司主管人员,如未参与此事,一般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追问:

此财务负责人为公司副总经理,日常负责与银行相关人员的对接,相关材料由此人负责提供(含虚假报表,假合同等)。

回答:

那就要注意了
一切顺利

追问:

如法人声明对所有材料真实性等负责的话,财务负责人是否可免责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江苏无锡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1838
江苏 无锡
人气:50991
福建 厦门
人气:122793
广西 柳州
人气:70353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8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