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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大公司起诉,索赔200万

福建-宁德 02-17 14:30  悬赏 0  发布者:hws168…… 给我留言  回答:(13)
我被大公司起诉侵权,说我的招牌用了他的品牌。可是我在代理合同期内就早改了,他们现在向法院提供了不是我店的照片,说我侵权告我。这能合理吗?我会败诉吗?
问题补充:
他们派人在我店里买了东西,盖了章。我上面有打印他们的品牌。这个有没有问题?索赔数额200万,按我以前和他们签订代理合同的200多万的标准向我索赔,这算不算烂诉,以有钱的大公司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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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2-17 19:51
及时委托专业律师积极应诉
追问:

比如说他们举证的盖了印的销售单据上的产品有进货发票证明是直接从他们那里出货的,我单据上再打印他们的商标会构成侵权吗?

回复时间: 2016-02-17 15:43
你好,建议委托专业知识产权律师积极应诉。你可能涉嫌侵犯商标权或者商号权。
回复时间: 2016-02-17 16:21
会不会败诉要看双方证据等很多因素。是否涉及你们之前代理合同纠纷也是问题。如果你没有合法手续代理销售其品牌产品,有可能构成侵权。建议咨询当地律师或者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2-17 16:44
你好,你与该公司之间属于商标权侵权纠纷
    1、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2、本案中,你在销售商品时,在销售单据上打印对方的品牌,会使顾客误以为你的商品就是对方公司生产的产品,此时,你在销售单据上打印对方品牌的行为,属于侵害对方商标权的行为,对方起诉,你败诉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3、但是需要注意,你们之间是商标权侵权纠纷,对方索赔的金额应当相当于对方的损失,或者根据你的获利情况来确定。你们原来签订的代理合同的标准与本案无关,200万的标准不具有参考价值。
    4、所以,现在建议你委托律师积极应诉,争取将自己的损失减到最小,对方起诉是有一定的法律依据的。

    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如有疑问,可以追问,继续为你解答。
我的补充: 2016-02-17 16:51
附法律依据
《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侵权司法解释》
第一条 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一)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二)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三)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以根据权利人选择的计算方法计算赔偿数额。
  第十四条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
  第十五条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商品销售减少量或者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乘积计算。
  第十六条 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适用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
追问:

特别说明下我没有使用他们的品牌做店招,我只是有一张单据在他们手上。而且法院的单据文件过来也没有公正书,那个单据我也不太清楚。他们伪造一份难道都可以告我吗?再说我销售本来就是他们生产的产品,单据上金额只有140元,我有该产品的进货金额发票,按进价算得话我只赚3、4块钱,赔偿金额能由这个当依据计算吗

回答:

关于单据,是否有你的盖章?如果并非你的盖章,那么可以申请鉴定,一旦鉴定盖章为假的,那么对方必然败诉。
关于赔偿金额,可以以你销售的货物数量,以及利润计算,你的获利可以视为对方的损失。
希望您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

追问:

单据上打印对方的品牌商标,涉嫌侵权结果很严重吗?我店招上并没有它们的商标图案啊。还有我销售的货物数量这个就是按该单据上的数量来计算还是按什么情形计算?

回答:

只要可能使顾客误以为所购买的商品为该品牌商品,即使没有挂该品牌的招牌,也构成侵权。
侵权的数额,根据销售商品的累计数量,以及商品的获利计算。

追问:

我的意思您可能没有理解,我单据上打印的品牌和实际卖给客户的东西是一个牌子,我并不是卖其他品牌的东西使用他的商标。我想问下仅以140元的单据对方告我侵权您觉得人民法院会让我赔偿多少?或者说仅以140元的单据,我会被判输吗?金额这么小我又并没有赚很多钱就是几块而已。这种情况人民法院会支持对方的主张吗?

回答:

你的进货渠道是否是从商家正常进货的?
另外,不论数额大小,只要存在侵权行为,肯定是要赔偿的,而具体数额,法院会根据你店面的大小,当地的水平,来酌定,不过支持对方200万的可能几乎是不可能的

追问:

是从其他正规的大流通商那里进货的。也是这个品牌的代理商。那就是说我还是会被判输?200万的诉讼案件受理费都要我来承担了?

回答:

这个很关键,如果你是从正规的代理商那里进货并且有完善的单据的话,那么你的销售行为不构成侵权,因为在你进货之后,品牌的持有人就已经权利用尽,你可以再次销售,而不会构成侵权。

追问: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啊,看不懂。意思是商标持有人只有对第一个代理商具有品牌的商标权吗?原本该品牌在我当地的销售量并不高。是我介入后才把销售量提高到200多万。现在我没做了那肯定是减少了200多万。那能按这个来确定?我有我没做时该品牌在当地的销售报表。能不能证明不是因为我侵权才导致他们销售下滑的?

回答:

意思就是,商标持有人出卖自己的商品后,其实就已经获得了品牌利益,其已经实现了品牌价值,你所批发的商品,已经支付了相应的商标使用费,对方没有理由对你再次收取商标使用费。
而对于赔偿数额,如果你能证明对方在你介入之前对方的销售报表,那么对方以由于你的侵权而造成的销量下滑的理由就是不成立的,这个报表是有证明力的。

追问:

比如说他们举证的盖了印的销售单据上的产品有进货发票证明是直接从他们那里出货的,我单据上再打印他们的商标会构成侵权吗?

回答:

不构成侵权,就像你去超市买东西,超市会在票据上打印某某品牌,只要商品是合法进货的,就不会侵犯对方商标权。

追问:

可是代理合同已经在1年多前结束了,他的授权是使用一年。我卖的是最后的一批货,发票、收货单都在,店招也不存在侵权,就是销售单据上打印了他们的商标,盖了我店的章。这样子也是不存在侵权吗/?

回答:

是的,公司对你的授权,主要是授权你以独家代理商等名义进行宣传,你没有使用该公司的招牌,且进货都是从该公司合法进货,那么你在销售单据上打印对方商标的行为就是合理的,你的行为不构成侵犯商标权。
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为最佳回答,谢谢。

追问:

才100多的金额居然向我索赔200多万,还用造假的其他店的店招到人民法院告我。请问就1张交易文书盖了章的算是完整的证据链吗?我怀疑他们不是叫我赔钱而是让我败诉后出200多万的案件受理费。200多万就是4.5万元。请问真的没有其他办法了?

回答:

不是的,败诉后法院只会要求被告承担判决金额的诉讼费,绝大部分是要对方自己承担的,不用担心。

回复时间: 2016-02-17 17:24
1、如果你违背了你们的代理合同约定,使用了他们的商标作为“招牌”构成侵权,改了也是侵权了,可以起诉的;2、如果你们代理合同约定“违约或者侵权赔偿200万”可以起诉要求你们按照合同规定承担责任的,不属于烂诉;3、至于200违约金的合同规定,如果过高,在诉讼中你们可以提出异议,要求人民法院降低。
追问:

合同上并不存在单据上打印有他们商标的侵权赔偿金额这个项目。我现在的问题就是单据上的产品利润只有几块钱,赔偿标准是按这个单据的吗?

回答:

肯定不是按照单据,盖了章的单据,只是证明你侵权的证据;证明你们侵权了,然后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按照你们全部侵权商品的销售额或者按照对方可能减少的收入,由人民法院裁量确定;如果没有合同约定,销售额或者减少的收入没有证据证明,不好计算的一般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赔偿。

追问:

原本该品牌在我当地的销售量并不高。是我介入后才把销售量提高到200多万。现在我没做了那肯定是减少了200多万。那能按这个来确定?我有我没做时该品牌在当地的销售报表。能不能证明不是因为我侵权才导致他们销售下滑的?

回答:

如果合同有约定,即便是没有损失也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这是惩罚性的违约责任,不单单是补偿损失。

追问:

合同的有效期已经过去1年多了,我们的合同是一年一签的。
还有比如说他们举证的盖了印的销售单据上的产品有进货发票证明是直接从他们那里出货的,我单据上再打印他们的商标会构成侵权吗?

回答:

在他们那进的货,如果过了合同期,不许可你销售,也构成侵权吧!

回复时间: 2016-02-17 19:38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您的行为可能涉及商标侵权。对方在您店里购买东西您打印了对方的品牌,是否经过对方允许,如果没有经过对方允许,您的行为就是涉及侵权。依据是《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其次,对方拍的照片不是您的店,您可以进行抗辩,除此之外可以向法院提供代理合同,以此证明您按照代理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以此主张您并未构成侵权。
     再次,如果最终被认定为侵权,那么您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因此,如果你们代理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约定了违约金,那么是要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但是,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您可以向法院主张违约金过于高于实际损失,要求法院降低。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追问:

店招没有使用商标就是单据上使用,而且只有一张140元金额的单据。赔偿标准能达到200万吗?我与它们的代理合同不存在约定这个情况

回答:

您好,对方的主张200万元的依据是什么?您可以主张对方损失并不能达到200万元来抗辩。再者,您与对方代理合同不存在约定的这种情况,但是,如果您要用人家的商标必须经得对方同意,不管在单据上还是其他地方。

追问:

对方的依据是我和他们合作时,签订的代理合同金额200多万,他们按这个来算的。再有败诉我要出他们的诉讼费用什么的吗?

回答:

您好,如果是代理合同的费用而非违约金或者实际损失,对方的主张是不会全部得到支持的。如果您败诉,代理合同如果约定了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的,那么需要支付律师费,以及案件受理费。如果没有约定争议出现后律师费承担问题,那么败诉一方只需要承担案件受理费。
如果满意,还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追问:

这个代理合同的有效期都已经过去1年多了,合约的限定时间都是每年一签。这个合同对现在还有作用吗?案件受理费按200万算就是将近3万元,倒时没有赔偿这么多也要付200万这个费用吗?

回答:

您好,如果合同期限届满,那么这个合同就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如果您未经对方同意擅自使用对方商标的,构成侵权,对方是可以基于侵权要求您赔偿损失的,具体损失由对方举证。具体案件受理费以原告预交的诉讼费来确定的,谁败诉谁就承担,本案中,如果对方主张200万元,按照200万元计算诉讼费,即使最终没有认定成200万元,但是败诉一方承担的诉讼费还是要以200万元计算的。这个是法院收取的。
如满意,还望采纳,谢谢。

追问:

照您这么说问题就简单了,不牵扯以前的合同。我现在就是有一张单据为140元金额,被对方拿走告我商标侵权。1,我店招在有代理合同期间内就已经自行拆除了。2合同规定的什么赔偿事项咱不要考虑了。我就想问一下您觉得,对方让我赔偿200万。人民法院会支持吗?就凭140元的单据您觉得我最后败诉会判赔多少?

回答:

您好,以前的合同是有期限的,合同届满,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也终止。如果对方仅以140元的单据主张您侵权,那么支持对方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如果对方拿出证据能够证明您的侵权给对方造成损失或者您因此获益的,那么法院会综合考虑案件的造成损害来支持对方请求,但是这些都需要结合证据来最终认定赔偿问题。因此,如果单纯以140元单据来主张侵权,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其200万元损失的请求的。

追问:

原本该品牌在我当地的销售量并不高。是我介入后才把销售量提高到200多万。现在我没做了那肯定是减少了200多万。那能按这个来确定?我有我没做时该品牌在当地的销售报表。能不能证明不是因为我侵权才导致他们销售下滑的?

回答:

您好,对方主张您侵权并给对方造成损失,具体损失情况需要对方举证而不是您举证,当然您可以找出证据来反驳对方的主张,即对方主张的损失不成立的证据。

追问:

比如说他们举证的盖了印的销售单据上的产品有进货发票证明是直接从他们那里出货的,我单据上再打印他们的商标会构成侵权吗?

回答:

您好,如果按照您所说的情况,您的上述行为不构成侵权,因为渠道都是正规合法的。

追问:

可是代理合同已经在1年多前结束了,他的授权是使用一年。我卖的是最后的一批货,发票、收货单都在,店招也不存在侵权,就是销售单据上打印了他们的商标,盖了我店的章。这样子也是不存在侵权吗/?

回答:

超越代理期限或者权限的,没有经过对方同意,这样您使用人家的商标,就构成侵权。

追问:

才100多的金额居然向我索赔200多万,还用造假的其他店的店招到人民法院告我。请问就1张交易文书盖了章的算是完整的证据链吗?我怀疑他们不是叫我赔钱而是让我败诉后出200多万的案件受理费。200多万就是4.5万元。请问真的没有其他办法了?

回答:

您好,我已经跟您说了,对方主张200万法院应该不会支持的,1张交易文书盖了章不算完整证据链。所以,对方主张要求赔偿200万元,对方需要拿出证据证明,否则其主张不成立。对于您来说,本案中就是抗辩对方损失并无200万元。

回复时间: 2016-02-17 20:09
建议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可能涉嫌侵犯商标权或者商号权
回复时间: 2016-02-18 11:41
有可能涉及合同侵权或商标知识产权侵权,建议找专业律师咨询。
追问:

比如说他们举证的盖了印的销售单据上的产品有进货发票证明是直接从他们那里出货的,我单据上再打印他们的商标会构成侵权吗?

回复时间: 2016-02-18 16:24
建议委托专业知识产权律师积极应诉
追问:

才100多的金额居然向我索赔200多万,还用造假的其他店的店招到人民法院告我。请问就1张交易文书盖了章的算是完整的证据链吗?我怀疑他们不是叫我赔钱而是让我败诉后出200多万的案件受理费。200多万就是4.5万元。请问真的没有其他办法了?

回复时间: 2016-02-19 12:00
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后详细了解案情并收集相关证据,以便最大限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6-02-19 18:00
应该索赔不了这么多,建议委托律师应诉。
回复时间: 2016-02-21 12:26
应当结合证据材料具体分析是否存在侵权,属于专业的知识产权案件,
回复时间: 2016-02-22 11:41
委托当地律师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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