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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明上网友相关的法律规定吗?

浙江-杭州 09-24 07:35  悬赏 20  发布者:神帝在线 给我留言  回答:(3)
******大学计算机系张伟伟!臭婊子!贱女人!
你那么要帮电信推销网络套餐,那你就好好做啊。你穷你想赚外快ok啊。你何必那么没诚信,事情一拖再拖,态度一天比一天差呢。看在蒋思的面子上让你办套餐,你赚到钱了吧?ok啊,那你服务态度能好点吗?何必答应的那么好听却从来不实现诺言呢?婊子,缺钱就跟姐姐好好说,那钱当是资助你的好了吧?嫌少?嫌少干嘛不去垃圾街做鸡呢?一次50快也够了吧。一百个生意可有5000了呢,比你做推销可赚多了吧?财迷心窍到这样。还利用朋友来做推销。ok啊,看在蒋思的面子上帮你做啦。居然来一句:“你以为我稀罕你们那几人生意啊?”我那朋友傻,相信了你,来向我们宣传啦!你的计划得逞啦。可是你的诚信没有啦。你在我眼里从一个财迷心窍的人变成恶心的臭婊子啦。贱女人,以后别做传销啦,考虑下抛弃你那不到1米6的男朋友去做鸡吧!帮你找点生意,所以写下你的联系方式不要谢我:519589 知道她长号的可以透露下啊。

 

此日志除了发泄私人恩怨,还像提醒广大在校大学生。不要轻易相信推销人员的花言巧语,不要因为是朋友介绍的就上当。他们说的一套做的一套,翻脸比翻书还快。(当然那些优秀的推销员除外)在校需谨慎。
请问哪些地方不符合规定,希望详细点...
问题补充:
是否可以在某些已颁布的法律找到相应的法律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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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9-24 07:47
在网上点名骂人,涉嫌侵犯名誉权哦
回复时间: 2009-09-24 08:55
不要进行人身攻击
回复时间: 2009-09-24 09:53
此段话侵害了受害人的名誉权、隐私权,其中还涉嫌侮辱罪。完全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并要求民事赔偿,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有什么事完全可以坐下来面对面的谈,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的,在网上发布帖子进行人身攻击已经触犯了法律。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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