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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在他人已毁100多亩耕地上建厂房,是否要付刑事责任?

上海-虹口区 09-24 10:16  悬赏 0  发布者:sunn33…… 给我留言  回答:(5)
请问有人租用村里100多亩土地,那块地已经被破坏过,破坏之前是基本农田,此人以此为由未经批准建造大量厂房。国土部门登记的仍然是基本农田,现在有两种观点:
一种看法是占用的事实上已经不是耕地,故不能认定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另一种看法:一般耕地的确认是由国家土地主管部门作出的,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既使遭到毁坏,只要国土主管部门未批准改变其用途,它的性质仍属一般耕地 ,应受到刑法及相关法律的保护,对于非法占用已被损毁的耕地,可以作为一个酌定情节,在具体量刑时可以考虑。
从正义的角度,我们更偏向于第二种,要不然有人要占用几十亩耕地,建造违法建筑,找几个人先破坏10亩以下,然后自己可以宣称自己占用的不是耕地,不用负刑事责任!
但我们不知道哪一种看法是正确的?请求回复?
问题补充:
但是有的部门是这样说的:已毁耕地丧失了耕地的使用价值,在未复垦之前,是无法耕作的,与荒地并无二异。在本案当中,这些土地尽管国家土地主管部门未批准改变其分类属性,但这时仍称之为耕地与事实不符。比如说一件物品被人损坏后,丧失了其原有价值,尽管这件物品可以修复,但在修复前(既使修复了,价值也会大打折扣),如有人对其继续毁坏,对继续毁坏者追究毁坏原物的责任与法律规定的罪责自负的原则不符,故对毁坏耕地的责任承担应追本溯源,毁坏这一般耕地的责任应由以前毁坏者承担,后者只承担毁占非农用地的责任。不负刑事责任!这样我们有什么理由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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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9-24 14:52
应当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非法建筑要拆除.可以向上级政府反映,控告.
回复时间: 2009-09-24 10:48
房屋属于非法建筑,依法应予拆除                  
回复时间: 2009-09-24 10:52
你好,首先,这块耕地无论如何其性质还是耕地。那些厂房时违章建筑。受害者可以起诉。
行为人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09-09-24 11:08
这块耕地无论如何其性质还是耕地。那些厂房时违章建筑。受害者可以起诉。
行为人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09-09-24 15:33
类似案例:
请看超链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
标题:被告人李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非法占用农地案认定要件分析
一审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2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1、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l0亩以上。
2、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严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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