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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局》的行为是否促犯法律?(二)

上海-浦东新区 03-03 15:04  悬赏 0  发布者:pdgqxb…… 给我留言  回答:(0)
《上海市绿化局》的行为是否促犯法律?(二)
(在国信访申诉的附件:《市绿化局》被申诉回复前的电话与回复说明了什么?)
孟家良
证据相册:与《市绿化局》联系、考察等记录用挂号信寄送、邮箱发送核对的证据
(1)上海市信访办回信告知信转市科委、信件、08-08-05、DSC01726
(2)上海市信访办回信告知信转市科委返回后,再回信告知再转市园林局、信件、08-08-18、DSC01732
(3)寄送上海市信访办等六封信、挂号信存根、2008-08-03、DSC02167
(4)寄送上海市信访办挂号信存根、DSC02168
(5)寄送上海市绿化局挂号信存根、DSC02169
(6)寄送上海绿化局2011-09-18.编号XA0877 9433 2 31、挂号信存根、DSC02191
(7)寄送上海绿化局2011-09-19.编号XA4221 8169 5 31、挂号信存根、DSC02192
(8)邮箱发送《上海绿化局》下属《上海园林科技》杂志社联系情况、存根、DSC02474
(9)“模拟自然环境条件人工育制树桩盆景”人民网在刊登的文章前设置了“2014强国论坛特别策划、我有问题问总理”DSC02312
(10)“模拟自然环境条件人工育制树桩盆景”凤凰论坛在刊登的文章广告标题上加上了“科学的探索”文章移位之后已删除DSC02348
(11)国信访:《申诉《上海市绿化局》骗取“人工育桩”整套创新方法技术》DSC03105
(12)国信访:《申诉《上海市绿化局》骗取“人工育桩”整套创新方法技术》中的附件、《回复标题插入“存疑的信访”“存疑”何处? 》DSC03106
(13)09-28《市绿化局》被申诉答复意见书标题加入“存疑的信访” DSC03210
(14)12-01《市绿化局》被申诉答复意见书DSC03212
关键词:市绿化局、行为、法律咨询、公平公正、鉴定评判

法律注重证据、证据便是道理、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抛去思想顾虑、理直气壮讲理、信件邮箱核对、证据属实无疑、牵涉政府权威、只能公开咨询、能否公平公正、网民监督评判。
有证实证明是证据照片的法律咨询题发送各网站后,能否及时在互联网刊登发表,说明该网站能否公平、公正、正确对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态度。看各网站的行动吧!
既然刊登发表了有证实证明是证据照片的法律咨询题,就大明大方刊登发表在互联网上,为何躲躲闪闪只刊登在百度中?说明该网站能否公平公正正确对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态度还不够明朗?

在《国信访》申诉《上海市绿化局》的附件、回复标题插入“存疑的信访”“存疑”何处?最后写道:
《上海市绿化局》鉴定、认可“人工育桩” 考察前的联系情况,考察情况,《市绿化局》建议投稿的杂志社批量稿件收到后的回复情况。这些情况挂号信寄送《市绿化局》,邮箱发送《市绿化局》下属《上海园林科技》进行核对,这些情况已经明确说明是《上海市绿化局》骗取创新方法、技术所作所为的证据。
在《上海市委信箱》申诉《上海市绿化局》,《上海市委信箱》不转交办,这种问题出在《上海市委信箱》专管信访的具体工作人员身上。国信访申诉《上海市绿化局》按相关规定办理,而《上海市绿化局》被申诉回复不按照申诉主题回复,那么问题出在《上海市绿化局》专管信访的具体工作人员身上。
要知道出现这样的问题虽然只是个别工作人员的问题,不代表政府和主管领导或政府领导,可是却影响政府的声誉,同时影响主管领导或政府领导的声誉,还影响国家、人民的利益。促使国家、政府、人民之间产生隔阂,扰乱社会,影响安定团结。
《《上海市绿化局》所谓派专家实地考察的剖析》,《绿化工作者对待人工育桩态度的分析》是《上海市绿化局》骗取“人工育桩”整套创新 方法、技术的主要证据摘录,因此申诉《市绿化局》的主题是:“《上海市绿化局》利用鉴定、认可“人工育桩”之机骗取整套创新 方法、技术成果,迫使稿件刊登网上产生无法弥补的后果应当承担责任”。
假如申诉中还是出现《信访信箱》不转交办,或被申诉回复问题,再出现之前类似问题只能把在《上海市委信箱》申诉《上海市绿化局》的全部情况与在国信访申诉《上海市绿化局》的全部情况刊登网上。请网民分析评判。
申诉情况刊登网上不是想塌政府的台,而是让政府或政府权威部门的领导重视起来。看清坐在信访位置的工作人员对待被申诉的问题公正与否产生的影响率,《上海市绿化局》被申诉文不对题的回复,如此做法成了蛮不讲理,与党风“求真务实”格格不入。
这种人虽然是个别人坐在政府或政府权威部门信访位置的要职,并不能代表政府或政府权威部门,可是影响极坏,政府或政府权威部门必须对这种人严加管教或调离岗位或驱逐出去!!!信访位置上必须还一个廉洁的公正、公平的工作人员,社会才能安定团结。
孟家良
2015年10月12日20:43:51


(附件:《市绿化局》被申诉回复前的电话与回复说明了什么?)
11月28日再次进入《国信访》申诉《市绿化局》,申诉标题:《申诉《上海市绿化局》骗取“人工育桩”整套创新方法技术》。 附件、回复标题插入“存疑的信访”“存疑”何处?(《市绿化局》被申诉回复标题加上“存疑的信访”,因此选写了“回复标题插入“存疑的信访”“存疑”何处?”进行驳斥)中根据证据选写下面六小篇申诉驳斥件,申诉驳斥标题如下:
一.《市绿化局》骗取技术为了抵赖捏造“初步认为没有推广价值”  
二.未经《市绿化局》考察定论《市科委》不接受技术成果认定   
三.《市绿化局》被申诉回复为何不敢从骗取技术证据中找茬   
四.《上海市绿化局》是代表政府绿化权威部门必须“求真务实”   
五.《上海市绿化局》给你面子不领情非要曝光   
六.《申诉《上海市绿化局》骗取“人工育桩”整套创新方法技术》
《上海市绿化局》被申诉回复前的电话,来电电话号码:0215256××××、来电时间:2015-12-9 14:53:49。
来电说:“网上回复多次究竟要怎么样”,回话:“你们应该承担责任”。来电说:“我们没有这个权力承认创新”,回话:“那么为什么要否认属创新”。来电说:“没有否认过”,回话:“考察时基本全部否定了、被申诉回复不是还说初步认为没有推广价值”。
来电说:“行业专家认为初步认为没有推广价值”,回话:“那么网上为什么要争抢首创位置的头衔、而且你们为什么要骗取技术”。来电说:“假如说是我们骗取的话你可以去告我们”,回话:“不想解决的话把申诉情况刊登网上”。来电说:“你去刊登网上吧”,回话:“为什么多次出现恐吓电话”。
来电说:“我们没有打过恐吓电话”,回话:“不知是谁打的而且不用电话,可能是在电脑上打过来的,因为这种电话号码无法查找到”。来电说:“为什么说骗取技术”,回话:“是有证据的不想解决这能刊登网上”。
来电说:“刊登网上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回话:“你是不是石先生,有些事情石先生清楚,你究竟是谁,姓什么,此时双方各几声喂、喂、喂”没声音了!!!实质不愿回答?
根据来电意思看起来《上海市绿化局》不像解决问题的样子,可能还想设法抵赖。《《上海市绿化局》被申诉回复前的电话》等,已发送《市委信箱》回复如下:您于2015年12月11日致韩正同志的来信(编号:沪网[2015]0071261)收悉。
看11月28日再次进入《国信访》申诉《市绿化局》,申诉标题:《申诉《上海市绿化局》骗取“人工育桩”整套创新方法技术》。附件、回复标题插入“存疑的信访”“存疑”何处?中用证据选写六小篇申诉件申诉,被申诉回复还是绕开申诉的主题思想“《市绿化局》利用鉴定“人工育桩”之机骗取方法技术”回复如下:
关于对我局人工育桩技术鉴定答复不满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孟家良:您好!
您于2015年12月1日致信上海市“网上信访”受理(投诉)中心,并反映对我局人工育桩技术鉴定答复不满的信访事项(沪绿容群[2015]第375号)已收悉。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经研究,现将处理意见答复如下:
我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电话与您取得联系,您主要诉求仍是对其成果进行认定,同时反映有人在网上公布您的成果,侵犯知识产权,且这一后果主要是我局未及时进行成果认定引起,要求我局承担相应责任。
关于技术成果认定事宜,之前已经反复申明,我局无法出具成果鉴定文书,也无法律效力,建议通过专利申报的形式保护其成果。技术成果鉴定工作是主管科技工作的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技术发明创造成果的认定及著作权利保护可以通过科委技术成果认定、专利局申请专利等途径来实现。
关于知识产权侵犯事宜,建议您走法律途径,我局无法满足您的诉求。
如您对我单位的处理意见不服,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您可以收到本答复意见之日起3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申请信访复查。逾期未提出申请的,本处理意见即为最终意见。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5年12月28日
上述申诉回复根据回复前的电话来电说:“刊登网上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完全可以看出实际是在“恐吓”。因此回复又撒出文不对题和虐造其它“理由”混过场。而连“引导顺序有误”、“考擦定论有误”都不敢提,更不用说“骗取方法技术”。
比如:“行业专家认为初步认为没有推广价值”这次却不敢再提了。虐造了“反映有人在网上公布您的成果,侵犯知识产权,……。”
【“人工育桩”创新方法技术刊登网上,反复讲到是“《市绿化局》骗取“人工育桩”整套创新方法技术”引起,迫使笔者把创新方法技术刊登网上,这有《市绿化局》骗取创新方法技术“侵占知识产权”,而无他人“侵犯知识产权”。】
《上海市绿化局》被申诉回复前的电话,来电说:“我们没有这个权力承认创新”,回复却又说了:“我局无法出具成果鉴定文书,也无法律效力”。电话是记录未核实暂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回复是书面证据,因此按回复分解!!!
1. 08- 08- 03《市信访》转《市科委》再转《市园林局》的信,及《浦东绿化局》上门请求《市绿化局》鉴定认可为何不回复。二十种方法、技术的育制原理寄送《市信访》,根据2010- 11- 16《市绿化局》来信的意思同样已转入《市绿化局》。
“我局无法出具成果鉴定文书,也无法律效力”,既然这样即使二十种方法、技术的育制原理转到《市绿化局》,《市绿化局》没有骗取方法技术的心,也应转送回《市信访》或《市科委》为何抓着不放。而且当时回信为何不说上述这句话。
2.“我局无法出具成果鉴定文书,也无法律效力”,那么考察时为何不说,为何还要基本否认“人工育桩”属创新。考察时不说上述这句话,和考察否认的动机一看便可明白,目的为了骗取方法技术。再讲考察基本否定属创新2010- 11- 16《市绿化局》此封来信关于成果认定、申请专利更无资格。
3.“我局无法出具成果鉴定文书,也无法律效力”,那么建议投稿时为什么不讲这句话,建议投稿的《市绿化局》下属《上海园林科技》杂志社,为什么收到批量稿件后才回复说:“你的文章不适合在我这里发表”就此出现骗取整套方法技术的情况,迫使把整套方法技术刊登网上,产生无法弥补的后果。
4.“我局无法出具成果鉴定文书,也无法律效力”,申诉开始时在被申诉回复中为什么不表白,假如当时表白了就不会从证据中整理出实质性的证据申诉《市绿化局》。当初已经选写了《是《市绿化局》的过错还是市科委的责任》2015-02-15——02-17发送《市委信箱》,不转交办用收悉处理也有责任。这次回复谈到“向上海市人民政府申请复查”,而“感谢信”误转交办也是市委信箱若得“祸”。
总之“我局无法出具成果鉴定文书,也无法律效力”此话讲早了,《市绿化局》无法获得整套方法技术。申诉在无法抵赖的情况下,先用“刊登网上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恐吓方式,再用上述那句话回复,进一步证明《市绿化局》所作所为的一切是有预谋,有计划,环环相扣、一步不松看起来面上好像没有漏洞。
《市绿化局》回复前的电话来电说:“刊登网上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这句话说明了《市绿化局》鉴定认可“人工育桩”方法技术所作所为的经过,连他们自己也没法否认存在问题,同时用有证实证明照片的证据申诉也拿不出正当理由驳诉。
实际上现在讲这句话更加可以看出,这句话是《市绿化局》利用鉴定认可“人工育桩”之机骗取方法技术被发现后留下抵赖的杀手锏,在有心者面前《市绿化局》被申诉现在再推出这句话更加明显地流露出《市绿化局》对待鉴定认可“人工育桩”所做一切的真面目。
 “刊登网上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是电话摘录,虽然现在不能算作证据,但11月28日再次进入《国信访》申诉,附件中用证据选写六小篇申诉件的标题题名与这次被申诉回复内容对比便知又使用了文不对题的方式混过场。
与上述那句“刊登网上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有牵连,11月28日再次进入《国信访》申诉,《上海市绿化局》这次被申诉回复前的电话目的是为什么?一看便知。上述那句话暂借使用一下。不过分吧!
《《市绿化局》骗取创新方法技术产生的后果负全责》,用“骗取创新方法技术”讲的是难听了些,原因信访申诉起先用引导顺序有误,考擦定论有误及不懂盆景艺术应该负全责之类的证据申诉,但《市绿化局》被申诉回复始终用文不对题的方式或虐造证据混过场。
《市绿化局》鉴定认可“人工育桩”所作所为前后经过的步骤迹象已经超出“行为过激”这个范畴,但却还是不领情。
说“行为过激”听起来比较顺耳,实际上并不是这种事,“行为过激”不可能出现环环相扣、一步不松几乎无间隙可找,根据所作所为的这些情况联系起来,估计假如不是骗取的话,可能也是在存心阻止笔者推广“模拟自然环境条件人工育制树桩盆景”整套创新方法技术。
原因最主要这套创新方法技术出自无明、无辈、无学历而且是非专业单位的绿化专业养护工之手,而《市绿化局》看起来好像是人才集结之处,却不如一个无学历无文凭的弱势者而感到耻辱,因此想方设法阻扰,但是有些事情做得太过分了,无法之下这能用骗取两字申诉。
11月28日进入《国信访》申诉《市绿化局》,附件、回复标题插入“存疑的信访”“存疑”何处?中用证据选写六小篇申诉件中第三小篇“《市绿化局》被申诉回复为何不敢从骗取技术证据中找茬”同样放入申诉,《市绿化局》被申诉回复还是不敢从“骗取技术证据中找茬“,说明“骗取创新方法技术”已无理由驳诉。
【主要原因是《市绿化局》鉴定认可“人工育桩”所作所为的经过记录后选写了《《上海市绿化局》所谓派专家实地考察的剖析》、《绿化工作者对待人工育桩态度的分析》,挂号信寄送《市绿化局》,邮箱发送《市绿化局》下属《上海园林科技》并指明核对。】
为了方便寻找证据及证据证实证明照片,这几天重新把当时邮箱发送《市绿化局》下属《上海园林科技》杂志社的证据全部复制下来,包括《与《上海市绿化局》联系考察时的情况》、《给《上海园林科技》杂志社的一封信》共四篇。
现在刊登的这四篇文章多有照片,照片有市信访转市科委再转市园林局的两封信的照片。2008-08-03寄送上海市信访办等六封挂号信存根照片。寄送上海市信访办挂号信存根照片。寄送上海市绿化局九封挂号信存根照片。
2011-09-18.寄送《上海绿化局》挂号信证据存根照片。2011-09-19.寄送上海绿化局挂号信证据存根照片。邮箱发送《上海绿化局》下属《上海园林科技》杂志社联系情况四份证据稿件照片。
浏览器或百度中键入人工育桩: 《与《上海市绿化局》联系考察时的情况》(原始稿)、人工育桩:《《上海市绿化局》所谓派专家实地考察的剖析》(原始稿)、人工育桩:《绿化工作者对待盆景创新艺术的态度分析》(原始稿)人工育桩:《给《上海园林科技》杂志社的一封信》(原始稿)。
《与《上海市绿化局》联系考察时的情况》这篇稿件,为了《上海市绿化局》的面子,之前没有刊登网上,如今在这种情况逼迫下这能刊登网上,因此目前证据及证实证明是证据的照片网上充足。假如作证据使用后再删除那么今后这要刊登网上的文章全部放入主要的三张证明是证据的照片。
11月28日再次进入《国信访》申诉《市绿化局》,申诉标题:《申诉《上海市绿化局》骗取“人工育桩”整套创新方法技术》。 附件、回复标题插入“存疑的信访”“存疑”何处?中根据证据选写下面六小篇申诉件中第六篇“《申诉《上海市绿化局》骗取“人工育桩”整套创新方法技术》”中写道:
网上政务公开实际是让网民做监督员,直接监督政府机关官员是否按照国家制定的方针、政策、策略行施,一方面监督政府官员是否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另一方面及时解决政府机关在处理某些问题中产生的误会,消除百姓与国家、政府之间因误会产生的隔阂。更好地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促使百姓、政府国家紧密团结在一起。
申诉分成法庭申诉与网上信访申诉。法庭申诉有一整套法庭人员、申诉者、被申诉者三方人员加上其他人员及旁听人员等组成。其他人员及旁听人员实质是监督员,监督法庭人员能否按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行施,是否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处理问题?同时监督申诉者、被申诉者是否按照法定的法律、法规范围内提出申诉或驳斥申诉。
网上信访申诉,这有信访部门的具体工作人员、申诉者、被申诉者,可以说这有三方或三个人员组成,缺少其他旁听人员也就是缺少监督员。所以申诉者进入信访申诉,信访部门首先亮出是否公开,意思是否愿意把申诉情况公布网上,让网民作为旁听者进行监督。
网上信访申诉的具体情况究竟是否公开,正常申诉及被申诉正常回复的情况下,申诉者一般情况下不追究是否全部公开,因为申诉成功已胜诉何必自寻烦恼,再讲如何寻找也不知晓,同时可能也寻找不到。反正目的已达到不管信访部门如何,是否公开多不重要。
网上信访申诉事情并非那么简单,信访部门组织申诉中,被申诉者往往会钻空子,用文不对题的方式或无证明是证据的所谓“理由”回复。申诉者拿出能证实被申诉回复是文不对题的答复或被申诉回复拿出的所谓“理由”是无证实证明的答复进行驳斥。
此时信访部门为面子证明信访有成就,已经抽长去短把有利信访部门面子的情况抽段刊登网上,同时还会出现“抬轿子吹喇叭”帮助吹捧,搞得像真的一样已解决了一大案子。究竟是否解决这有他们自己知道,实际主要问题就是缺少了旁听监督员,天长日久养成习惯,因此被申诉者专找这种空子钻。
 “抬轿子吹喇叭”,这类人连真伪、是非也分不清,却乱说一通,相互吹捧像在吹捧他人,实际想抬高自己,这类人是最没有能力的可怜人,这种做法是在扰乱申诉,破坏国家、政府、人民之间的关系,影响党和国家制定的方针、政策的执行,法律、法规的实施。
抽段刊登网上用这种方式公开,是一种假象公开,把网民作为申诉旁听监督员,实际上网民全然不知申诉内情,而在欺骗旁听监督员。因此网上信访申诉,信访部门能否按照法律、法规、政策、策略行施,是否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处理问题这有信访部门、申诉者、被申诉者心里清楚。
在这种情况下申诉者接着继续驳斥申诉,信访部门知道之前申诉的结局存在问题,没能真正解决申诉者提出的问题而草草了事作出不了了之的结局,无法之下只能用一些荒唐的字组搪堵,阻止申诉者驳斥就此形成了僵局。这种做法说明该信访申诉部门无能。
申诉者在无法的情况下只能把在某信访部门申诉的情况全部刊登网上让网民鉴定,此时申诉者往往收到恐吓电话“强行停机”,说明被申诉者的回复自己知道不合道理,或在某信访部门申诉该部门自己知道出现偏心而作出的杰作。此情况同样证明该信访部门无能。
假如网上信访申诉,被申诉者能够认真的对待已发生的问题,并妥善解决处理,或信访部门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帮助妥善解决问题,那么申诉者为何还会把申诉的全部情况发送网站刊登网上。何况此类情况网站一般情况下也不愿接受并帮助刊登。
申诉具备的条件首先必须拿出证据,并有能证实是证据的“证明”。被申诉回复认为申诉理由不充足驳诉时的条件也必须拿出证据,并拿出能证实是证据的“证明”方可作证。信访部门在这些条件的基础上,方可决定处理或终止处理?
假如申诉者拿出证据并能证实是证据的“证明”申诉时,说明被申诉者确实存在问题。而被申诉者用文不对题的方式回复或拿出没能证实是证据的“理由”驳诉时,说明被申诉者是在虐造证据、无理抵赖,此时掌握信访申诉情况的部门应该加以阻止,而支持申诉者驳斥被申诉者虐造的证据继续申诉。
上述讲到“掌握信访申诉情况的部门应该加以阻止”,可能信访部门的权限不够,信访申诉一件事一时解决不了并非是掌握信访申诉情况的部门无能,最主要的是被申诉者没能按照申诉的内容回复,始终用文不对题或无证实是证据的“理由”来抵赖。
申诉者摆出充分的证据驳斥,被申诉者用文不对题或无证实是证据的所谓“理由”抵赖,而申诉者再摆出充分的证据驳斥被申诉者的抵赖,信访部门必须支持申诉者的驳斥,继续帮助处理上述问题。
被申诉者反复如此,信访部门应该对被申诉者发出警告提出:“把申诉及被申诉回复全部情况公布网上,让网民作为监督员有无意见”。之后还是如此,此时信访部门只能把之前申诉及被申诉回复全部公布网上。这样做是让被申诉者及被申诉者的领导引起注意。这才是信访部门真正的能耐。上述情况信访部门如不敢全部公开网上说明该信访部门无能。
信访部门申诉情况如何处理、这是信访部门的权力,信访部门是否按照国家制定的政策、策略行施。主要看申诉者提出公开的申诉情况,信访部门是否真正全部公开或全部不公开,这是关键的一着。全部公开或全部不公开,这才算是公平、公正处理问题的方式。
申诉者申诉指出问题后,被申诉者能正确对待及时回复解决,对待这种申诉及被申诉回复情况不必再刊登网上,即使刊登网上是信访申诉部门为了表彰自己,让网民见识信访部门工作的能耐而自卖自夸。笔者认为有些情况的公开反而影响国家、政府的声誉。
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强调大兴“四风”的内容是:“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大兴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
信访部门对待申诉,根据申诉的情况申诉者拿出了证据,并拿出能证实是证据的“证明”申诉,这就是“求真务实”。而被申诉者始终用文不对题的方式回复混过场或被申诉者使用没有能证实是证据的所谓“理由”来驳诉,这并非是“求真务实”应该加以阻止。
上述申诉情况中的所谓“驳诉”无法阻止时,申诉者再次对文不对题的回复,使用能证实被申诉者的回复文不对题,或被申诉者的回复没能拿出证实是证据的所谓“理由”驳斥时信访部门应当给予支持,并帮助转交处理而不是阻止驳斥。这样做也是“求真务实”
掌握信访申诉情况的部门,根据被申诉回复抽段配租刊登网上表彰自己,实际上掌握信访申诉的具体工作人员是一种最无能的表现,说明在被申诉者那里无法得到根据申诉内容全部合适的答案而无奈的草草了事。把这桩案例尽早了结,省的留下烦恼。这是无能。
申诉《上海市绿化局》骗取整套创新方法、技术,反复用文不对题的方式或伪造没有证明是证据的所为“理由”回复而无结局。根据党的作风建设强调:“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此时信访部门出示警告后,把申诉的全部情况刊登网上,征求网民的意见,让网民作为旁听监督员辨别真假,并设法征求旁听监督员意见与建议,这便是“密切联系群众”。
《上海市绿化局》被申诉回复,明知犯错而不敢承担责任,虐造“理由”回复错上加错,与党的作风建设强调:“大兴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格格不入,《市绿化局》是代表上海市政府绿化部门最高权威机构,应该以人为表,做错了事应该及时承认,作出“批评与自我批评”而承担应有的责任,这样做才能提高政府权威部门的声誉。
孟家良
2015年11月19日
请连接阅读《上海市绿化局》的行为是否促犯法律?(三)【(在国信访申诉的附件中回复标题插入“存疑的信访”“存疑”何处?的六小点)】浏览器综合搜索中填入“《上海市绿化局》的行为是否促犯法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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