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合伙联营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朱建宇  王远洋  惠友波  
该问题已关闭

加盟商与连锁总部地区股份公司成立的注意事项及注意要素

浙江-杭州 09-29 03:45  悬赏 20  发布者:samuel…… 给我留言  回答:(1)
刚看到这个网站,还不太了解。先将情况简单介绍一下。
    目前我与一连锁加盟公司是加盟商与总部的关系。总部在北京,我开设的加盟店在浙江。鉴于种种因素。总部希望我将该加盟店作价股份与总部在浙江地区成立分公司。以我为主导共同拓展浙江市场。
    合作的前提条件是:北京控股51%,
    双方的资金投入方式是,我将新开的店作价折算现金,总部将一经营近5年设备几乎接近于报废的老店按早期的投入价作价折算现金入股。该店经营状况不佳,经营5年目前状况是不赚不赔,每年略有盈余。


 
想了解的问题是;
1、我新开店与总部已经营近5年的店的折价方式是否公平的?
2、如果与北京总部合作,如何通过前期合同尽可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同时又有较为合理的退出机制?
3、如何通过合同尽可能的掌握浙江地区的自我主导权。避免北京方面的干涉。
4、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5、如何通过前提合同在对方占有51%股权的前提下,掌握尽可能多的主动权。
6、对方占有51%的股份。是否意味着在日常决策及诸如增资扩股等容易对我构成股份比例丧失的情况下,我无能为力?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9-29 10:32
1、你们的合作是否公平应首先对两个店面的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价值确定双方的股份比例。
2、占有公司51%的股份,可以进行一般的决策,因此,应通过股份比例或公司章程尽量争取更多的主动权。
3、新成立公司是否继续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如是,那么该公司的经营资质问题如何解决?这也是你们合作前要考虑好的问题。
总之,此事涉及较多法律问题,建议详细咨询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安徽合肥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湖北武汉
安徽合肥
河北石家庄
湖南长沙
广西南宁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00015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32072
广东 广州
人气:3906581
山东 临沂
人气:24745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0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