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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中过户费用关联项目的认定

江苏-苏州 09-29 12:30  悬赏 20  发布者:pvidr 给我留言  回答:(3)
律师,您好!
我现在有一套住房在出售交易时,发生了一些问题,特前来咨询一下,请给予帮助,在此先谢谢了!

现在通过当地的一家中介公司,与买方签定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房屋买卖协议中关于税费内容如下:“该房屋产权或租赁权过户的相关费用承担方式为  买方 ,(该房屋产权或租赁权过户费用的计算依据是指定评估机构对该房屋的评估价格,而非丙方提供的交易参考价和甲已双方商定的实际成交价)。”

现在准备要做正式的网签合同了,但是买卖双方对于产权过户发生的税费产生了岐议。

现在买方要求,过户税费按照国家法规执行,买卖双方各交各的。买方称,协议中只说明了“过户的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并没有指税。并且中介方现在也称,当时告之了买卖双方各交各的税,协议中的“过户的相关费用”是不含税的。

原来当初签定这份协议的时候,中介方确实说过户的所有税费都由买方承担,卖方拿到手的是净价,并且当时买方也没有异议。现在他们都变了。

请问一下
1.买方和中介的这种说法成立吗?
2.我可以“以协议中关于税费承担方不明确,协议内容不充分”来取消这份协议吗?
3.“过户的相关费用”这句话,相关法律法规中有无说明是否包含税?

另外,据我所知,签定此份买卖协议的中介人员,没有《地产经纪人资格证》,这点不知是否有用。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9-29 14:28
1、买方和中介说的有一定道理,合同约定的确是不明确。
2、合同部分条款约定不明确可以通过部分解释来进行修正,不能取消该协议。
3、法律不会对合同具体条款进行约定。
回复时间: 2009-09-29 15:43
如果能来面谈,比较好。
回复时间: 2009-09-29 15:57
对于税费的承担方式,如合同无约定,应该按法律规定来办,比如契税买家承担,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由卖家承担,印花税一家一半等等。但法律并不干涉双方以合同方式约定内部买卖双方税费的实际承担者。个人认为买房、中介方在玩文字游戏,是在利用合同条款制定的不严谨性。最好面询当地律师,以更好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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