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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孩子探视权问题

 03-16 14:13  悬赏 0  发布者:summer……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宿迁 回答:(4)
各位律师好:
我想咨询下关于孩子探视权的问题。我离异2年多,孩子快3岁。近期前夫频繁看孩子,以自己是孩子亲生父亲为由不定期不定时想看就看想带走就带走,我们谈过多次没有谈妥,我认为一个月最多不超过2次,可以带走,但是他认为他是孩子父亲应该多和孩子培养感情(我们刚离异后他从来不看,孩子2岁半之后才来看)。我们离婚时双方家庭闹的不可开交,因为我母亲已退休帮我在家带孩子,对方这样已经对我们生活造成困扰。像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我很担心因为探视问题对方提起诉讼变更抚养权,可我们也不想让孩子和他见面太频繁。(每次带去游乐场还有吃些垃圾食品)。顺便问下,如果我不存在法律上所说的变更抚养权的那些条件,是不是对方起诉就不会变更给他?
期待你们给我回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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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江苏-南京]
  • 许威律师
  • 电话:18012942025
  • 46632积分
回复时间:2016年03月16日 14时22分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我的补充: 2016-03-16 14:24
至于探视权问题,你可以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执行,如离婚协议无明确约定,双方协商处理
追问:

律师您好,谢谢您的回复,您说的变更抚养权的这些我都不存在哎,那是不是即使对方起诉变更法院也不会同意呢?谢谢

回答:

是的,从有利于小孩成长的因素考虑,法院也不会随意变更抚养权,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即使对方起诉你,他变更抚养权的诉求也不会得到支持,你可以放心。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这位律师,非常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3-16 14:17
你可以让你前夫每月看两次孩子,其余不让看。对方起诉,可以共同诉讼解决纠纷。
回复时间: 2016-03-16 14:44
在不影响孩子健康成长建议尽量协商处理为好。其实孩子都需要多和父亲或母亲的陪同和相处。孩子既然已经由你来抚养且长期跟随你生活即便对方起诉变更一般也不会支持。除非你存在对孩子成长不利的情形
回复时间: 2016-03-16 14:45
你可以让你前夫每月看两次孩子,其余不让看。对方起诉,可以共同诉讼解决纠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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