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李波  朱建宇  陈晓云  李保忠  
该问题已关闭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和精神赔偿

重庆 10-08 07:34  悬赏 15  发布者:nHK4478 回答:(4)
患者因病住院,本应今年8月12日出院,就在当日上午护士将一瓶已破裂的输液瓶的药水输入患者体内,患者当时就出现全身发抖,大汗淋淋,小便失禁等症状,医生马上进行抢救,患者才脱离危险。这种情况该怎样要求院方如何赔偿?望老师帮助,感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2706积分
回复时间: 2011-10-08 10:22
需要专业机构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有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等等。
回复时间: 2011-10-08 08:20
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确定。
回复时间: 2011-10-08 23:27
应该向医疗鉴定机构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然后根据鉴定书向医院赔偿。
回复时间: 2011-10-09 22:02
先协商鉴定,然后索赔,建议委托律师
以上答复仅限于您所陈述的上述事实,不排除事实的相关变化而引起律师答复的变化,因法律的规定和实际的操作有很大的不同,同一个案件,可能有不同的解决方案,建议与您聘请的律师或者本律师面谈或者网络交流,更全面了解案情,以便拿出更好的解决方案。详细信息可以点击本律师个人信息,按照网站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本律师。
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马平原律师 (重庆沙区小龙坎嘉新大厦13楼,当面咨询请提前预约)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安徽合肥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北京朝阳区
辽宁沈阳
上海黄浦区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287238
上海 静安区
人气:163559
浙江 杭州
人气:100689
安徽 合肥
人气:104352
湖南 长沙
人气:541890
广东 深圳
人气:14077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1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