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李波  魏伟  
该问题已关闭

你好律师,婚前我是公积金贷款买房,房产证购房合同都是我的名字 你好律师

黑龙江-齐齐哈尔 03-21 20:1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你好律师,婚前我是公积金贷款买房,房产证购房合同都是我的名字 你好律师,婚前我是公积金贷款买房,房产证购房合同都是我的名字,婚后我父母帮我还的所有贷款,帮我还钱的方式是每个月拿着我的银行卡在窗口存钱。一共八年所有存款凭条都有。去年已经还完了,请问我离婚了房产怎么处理。贷款谁还的需要证据,窗口存款凭条上没有签字,但是留在银行的那一半有签字,签字都是父母的笔迹和名字,这些算作充分的证据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061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3-21 20:44
你好,婚后没有明确赠予给你个人的,就属于共同财产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1970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3-21 21:07
你好,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3、《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广东广州
河北保定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山东东营
黑龙江黑河
福建莆田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6385
河北 保定
人气:161232
广东 广州
人气:114
河北 保定
人气:415629
湖南 长沙
人气:541349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824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0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