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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方未获银行批贷

北京-朝阳区 10-11 09:13  悬赏 0  发布者:maggie…… 给我留言  回答:(8)
请在此输律师您好,我们出售房子,买方从8月15日第一次申请银行贷款,至今已经两次申请不成功,合同规定延迟要过一个月应支付房款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现在已经近两个月过去了,买方提出再换第三家银行申请贷款,请问我有义务配合第三次申请贷款吗?买方现在是否已经违约呢?如果我现在要求终止合同,扣除房款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退还多余的首付款,是否合法?我们希望房子尽快出手,希望顺利出售,但不可能这样无限期的等下去,现在我应该怎么办才好呢?我什么情况可以将该房产出售给别人呢?%E
问题补充:
合同条款摘抄如下:
 
     1甲方(卖方)在房屋解除抵押后三个工作日内必须配合乙方共同前往办理银行面签手续;(我们已经配合两次了,第一个银行承诺5个工作日内批复,两周后我们也没收到批贷函,买方说找人从别的银行贷款,就配合去了另一家银行重新面签了,现在近一个月过去了,银行说批不了,买方又提出再换第三个银行面签,让我们配合,我怀疑他们的贷款资格,所以想确定这种情况我是否还有义务配合第三次面签?总不能这样一直换下去吧?
     2乙方延迟本协议第三条规定义务超过30天的,乙方应承担房款总价20%的违约金。(由于事前没想到银行贷款会有问题,所以并没有对银行贷款未获批地情况做明确约定,只是说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不能过户,乙方承担违约金。可我们已经配合两次贷款了,从第一次面签到现在已经两个月了,是否算乙方延迟义务超过30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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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11 11:35
属于对方违约,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1-10-11 09:15
1,你没有配合申请贷款的义务。
2,按照你的陈述,买方延迟支付房款已经违约,但是具体还需要根据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确定。
我的补充: 2011-10-11 09:18
3,如果根据合同约定,对方确实有违约行为,那么你方可以要求终止合同,扣除房价款20%作为违约金,并退还多余首付款,这是合法的。
4,房屋还没有过户,所有权归你所有,你可以出售给他人。在对方违约的情况下,你将房屋出售给他人是合法的,但是如果对方没有违约行为,你将房屋出售给他人,你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具体如何处理,还要根据案件详情和合同具体约定来确定。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回复时间: 2011-10-11 09:20
要看你们的合同,建议找律师审查合同,你应该只是看到了对你有利的条款,没有看到对你不利的条款。Q Q1508661101
回复时间: 2011-10-11 09:24
具体看合同的约定,要是合同中有约定,您需要配合贷款事项的,您需要配合,反之,则不用
对合同中无约定您的配合义务,按您说的情况,属于对方违约。
可以要求违约金,合法的
建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至法院。
回复时间: 2011-10-11 09:25
没有配合申请贷款的义务。
回复时间: 2011-10-11 09:35
没有配合申请贷款的义务。
回复时间: 2011-10-11 09:37
您好:
买方现在已经违约;
我长期代理这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1-10-11 12:44
你可以主张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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