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李波  朱建宇  陈晓云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天津 03-31 15:4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产证书的,双方同意下列第(1或2)项处理: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6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1%)赔偿买受人损失。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交房是2011年2月23日,房产证到现在也没有办下来,现在我想退房请问五年了这房还能通过诉讼退吗?关于这种情况解除合同会不会受合同法关于解除合同的时效问题?和开发商协商他们不同意退房,还能起诉退房吗?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西南宁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上海徐汇区
安徽合肥
江苏南京
上海黄浦区
广西南宁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南宁
人气:57034
广西 柳州
人气:703191
四川 成都
人气:2083405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6709
安徽 合肥
人气:281796
上海 徐汇区
人气:10484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4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