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朱建宇  陈晓云  李波  
已解决问题

有关老师查寝室的相关法律问题

 10-17 16:06  悬赏 20  发布者:xiaoji…… 给我留言 地区:- 回答:(1)
有关大学导师针对卫生较差的寝室进行图片拼贴汇总,然后打印张贴所在楼道,并标记寝室号,个人所在位置的行为是否合法?如违法,触犯的是什么法律的哪几条,麻烦专业人士解决下  谢谢啦!!!(老师的出发点的确是好的,但是他们有些的行为的确伤害到了我们自身,希望有关人士能够给与解答)   备注:老师在qq群张贴的原话:‘通知

各位:
   最近天气温度突变,请大家注意防寒,避免发烧感冒。这几天我们级队出现多人次不断发烧现象,请发烧的同学及时报告、及时就医、及时治疗。
    同时,前段,我已经将检查宿舍(女生)情况汇总完毕,现在正在处理所拍摄的照片,将所在寝室、个人进行在图片上标记,不久将会上传给大家的个人邮箱,涉及的同学请下次注意。避免寝室卫生再次曝光。每次检查的结果将与年末奖学金挂钩。’  ‘下次依然是不定期检查,并且针对卫生较差的寝室进行图片拼贴汇总,然后打印张贴所在楼道,并标记寝室号,个人所在位置。请注意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10月17日 21时42分
属于侵权。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了,但是我还不是很明白,能麻烦您再解释清楚点吗,里面大概的法律依据都有哪些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南京
广东深圳
江苏无锡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辽宁沈阳
山东东营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03424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7770
湖北 襄阳
人气:443863
江苏 南京
人气:149821
辽宁 大连
人气:11016
广东 深圳
人气:20777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2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