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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

辽宁-沈阳 10-21 23:47  悬赏 0  发布者:CUIYUY…… 给我留言  回答:(3)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中的 “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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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0-22 12:50
欢迎你有机会来律师事务所坐坐,咱们当面谈谈,把相关材料都带上,我们律师事务所是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我是沈阳电视台第一现场的律师,帮助你仔细分析分析,考虑一下下一步该怎么办。 
回复时间: 2009-10-22 20:54
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约定一些内容。沈阳律师回复
回复时间: 2009-10-24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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