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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彩礼返还问题

 10-27 09:58  悬赏 5  发布者:圆00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石家庄 回答:(9)
您好,我交给女方22000元的彩礼,现在因为女方的一些问题,我提出要返还彩礼,取消婚约,可是女方那边不完全返回,请问我可以起诉吗?法律上保护这样的问题吗?
问题补充:
能全部要回吗?如果诉讼最后诉讼费谁付?未领证,未共同生活过。


这个问题清给我回答 :诉讼应该走什么程序啊?没打过官司啊!除了诉讼费,还需要别的费用吗?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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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10月27日 10时47分
你好,1、彩礼返还问题属于婚姻法解决的问题之一,根据你的描述以及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彩礼可以主张全部返还,并且法院应当支持。但关键问题是你要有证据证明你给了对方22000元。2、诉讼费用预计在350元,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被告承担或原被告双方分担。3、你应到被告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需要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复印件。4、如果你委托律师代你处理此事,会有律师代理费。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0-27 10:03
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退回
回复时间: 2009-10-27 10:13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你这种情况属于(一)种情况,你可以全部要回。根据相关的诉讼费标准22000元要交诉讼费350元。
回复时间: 2009-10-27 10:45
可以全部要回,胜率很大。诉讼费先由你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如有需要,可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09-10-27 13:13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你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以主张退还,法院会支持的。
二、诉讼费由原告预缴,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
三、可委托律师处理相关事宜,有代理费。
需要帮助或代理服务可致电董春林律师。
法律工作QQ 646205618
迪赛法律咨讯首席顾问 //***.cn

回复时间: 2009-10-27 15:27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 诉讼费是有起诉方垫付 最后由败诉方承担的
回复时间: 2009-10-28 10:23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回复时间: 2009-10-28 10:53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回复时间: 2009-10-28 11:07
你好 你可以要回  通过诉讼程序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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