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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出首付购房,写的女方一个人的名字,婚后共同还贷,请问离婚时怎么分

辽宁-大连 04-26 15:02  悬赏 5  发布者:xiaoxi…… 给我留言  回答:(5)
婚前男方出首付购房,写的女方一个人的名字,婚后共同还贷,请问离婚时怎么分,算女方的婚前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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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4-26 17:12
房产应当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贷及其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分。
回复时间: 2016-04-26 15:07
你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按照此规定,首先是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该款属于夫妻共同,如果离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追问:

新婚姻法不是说谁出资并能拿出出资证明就算是谁的房子吗,在这种情况下婚前男方付首付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在法律上有用吗,算女方婚前财产吗,谢谢

回复时间: 2016-04-26 17:22
你好,房子一般会给女方的
回复时间: 2016-04-27 09:15
你好,婚后还贷及其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
回复时间: 2016-04-27 09:47
房子为女方个人婚前财产,但是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有需要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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