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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索赔问题

山西-临汾 11-12 09:32  悬赏 0  发布者:幸福生平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托朋友买的机动车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还有不计免赔险,可现在发生事故了,对方起诉到了法院,可法院现在不敢给保险公司判赔偿,原因是:保单上有个特别约定,约定的内容是:当主车60279号车和挂车6659号车同时使用时,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才给予赔偿,可发生事故时是主车74135和挂车6659号车在一起共同使用。60279号车和6659号车是在一个保险公司投的保,可741354车是在另一个保险公司投的保,而且都是投的全保,所以两家公司约定好平均分摊责任。可挂车6659车的特别约定让法院没发判,我当时也不知道这个特别约定,而且我没有在保单上签字,朋友也没有当面告知我。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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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12 14:26
看证据情况
回复时间: 2011-11-13 18:29
你好!起诉两家保险公司要求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制定的格式合同内的格式条款对于投保人无效。
回复时间: 2011-11-14 22:46
可以起诉,主张那些条款无效。建议聘请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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