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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转租合同这样可以吗

浙江-杭州 11-16 23:20  悬赏 20  发布者:susan1…… 给我留言  回答:(3)
一份是房屋租赁转租合同让房东签字。另一份是我和转让方签经营权及旅馆设施等转让合同共2份可以吗?还是写一份合同包括房屋租赁转租合同和签经营权及旅馆设施等转让让房东签字?


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国籍: (身份证号码):地址:邮政编码:310000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地址: 邮政编码: _ 联系电话:房 东(丙方)(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宾馆永久性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州市灵隐支路白乐桥303号,305号的房屋转让给乙方使用,房屋为地上2层带阁楼连体住宅,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建筑占地面积160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原租赁合同由次承租人(乙方)继续履行丙方同意将自己位于杭州市灵隐支路白乐桥303号,305号的房屋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租期按照原租赁协议至2022年,并由乙方与丙方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影响租期自动顺延。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年______月______日丙方(签名):附件: 一、原房屋租赁合同。 二、甲、乙、丙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明书复印件


旅舍经营权及旅馆设施等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_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就甲方将位于的杭州灵隐支路白乐桥303号-305号杭州宜居青年旅舍,转让给乙方一事,就店面转让达成本青年旅舍经营权及旅馆设施等转让合同:
第一条付款方式:
乙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甲方支付2011月12月1到2012年8月1日租金,拾伍万元整。在本合同生效起甲方和乙方去办理法人变更一系列手续。甲方与2011年12月1日腾让店面并交付钥匙。(如甲方和乙方在2011年12月1日前办理好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宜居青年旅舍法人变更一系列手续后乙方2011年12月2日支付剩余伍十叁万元整)上述费用已包括第六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二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十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转让后店面现有的装修、装饰软件设备设施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承诺
乙方接手前(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宜居青年旅舍)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保证该店面手续齐,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权,按时交付店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应该按时接收店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五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5.房屋出租税金;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六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二方各执一份,自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一、原房屋租赁合同。 
二、甲、乙、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明书复印件

房屋租赁转让
本合同三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出租方(房东)(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就甲方将位于的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宜居青年旅舍,转让给乙方一事,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面转让达成本宜居青旅舍转让合同范本:
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杭州市灵隐支路白乐桥303号,305号的房屋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租期按照原租赁协议顺延至2022年,并由乙方与丙方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影响租期自动顺延。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为地上2层带阁楼连体住宅,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建筑占地面积160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住宿旅馆(带餐饮)。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乙方在自己承租时间内可自行处理经营权属等问题(如委托管理或者转租,转让经营等),如房屋租赁期满,双方则另行协商调整租金问题。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丙方与甲方已经签署的租赁合同
租赁期限为2007年8月1日至2022年08月01日止。    
 
第四条 租金 
2007年8月1日至2011年8月1日的租金,甲方已按时足额交给丙方。甲方剩余租期为2012年08月01日至2022年8月1日。
303号,305号房屋合计租金为( 人民币)2011年至2012年为21万/年,2013年至2016年为22.05万/年。
2016年08月01日至2022年08月01日则可根据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
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再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或提出提前收回房屋。
剩余租金 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店面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门面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甲方支付2011月12月1到2012年8月1日租金,拾伍万元整。在本合同生效起甲方和乙方去办理法人变更一系列手续。甲方与2011年12月1日腾让店面并交付钥匙。(如甲
方和乙方在2011年12月1日前办理好(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宜居青年旅舍)法人变更一系列手续后乙方2011年12月2日支付剩余伍十叁万元整)上述费用已包括第六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十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转让后店面现有的装修、装饰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及家具等动产归乙方。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重新装修。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承诺
乙方接手前(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宜居青年旅舍)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保证该店面手续齐,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权,按时交付店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应该按时接收店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 丙方保证该房屋为其合法所有并有权进行出租。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丙方所出租房屋为毛坯房,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所承租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丙方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租约到期后,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丙方可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由丙方自行处理。
 
第十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5.房屋出租税金;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丙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三个月书面向丙方提出,丙方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在同等出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十二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若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的,故意拖欠租金达三个月,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则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如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如需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丙方提前提出终止合同,则根据第三方出具的评估报告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自行负责,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月,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签名):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一、原房屋租赁合同。 

二、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一切设施清单。 

三、甲、乙、丙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明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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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1-17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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