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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离婚后卖房需要女方签字吗

 05-27 01:03  悬赏 5  发布者:q48848…… 给我留言 地区:安徽-蚌埠 回答:(3)
房子是我结婚之前买的,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离婚协议书上已注明房子归我,但是我卖房,房产局居然无视离婚协议书,要求女方到场才能给我过户,可是女方我又联系不上,致使我现在房子没办法交易,请问房产局这种做法合法吗?我又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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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5月27日 12时09分
离婚协议书如果没有民政部门盖章确认,房管局可以要求你前妻到场确认。
你可以到民政局调取离婚协议书档案,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民政局公章,可以办理过户。
希望采纳为最佳答案。
追问:

上面有民政局公章

回答:

那房管局要求不合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5-27 10:33
需要的。
追问:

不明白,首先房子是我婚前财产,再者民政局的离婚协议书没有法律效力吗?

回复时间: 2016-05-27 14:46
到房管局咨询了解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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