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申维丰  仁和万国律所成敦毅  
该问题已关闭

工业品买卖合同

山西-太原 12-04 09:44  悬赏 10  发布者:CQJ4440 回答:(3)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工业品买卖合同》,约定,2011年1月30日前乙公司将甲公司购买的设备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并安装完毕后15日内甲公司支付合同金额90%货款,2011年2月25日,设备安装并验收合格,截止2011年6月20日,乙公司尚未收到合同约定的货款,乙公司准备追究甲公司违约责任,而甲公司的解释是公司付款有公司的流程,并不是故意拖欠货款而是内部付款流程尚未结束,请问甲公司的解释能否作为免除延迟付款的免责理由,为什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2706积分
回复时间: 2011-12-04 09:58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回复时间: 2011-12-04 09:56
不能,内容制度若未在合同内约定,对合同另一方无效。先行协商,协商未果,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1-12-04 11:45
不可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北京朝阳区
广东深圳
北京海淀区
最新回复律师
陕西 西安
人气:173053
广西 柳州
人气:703286
福建 厦门
人气:122776
湖南 长沙
人气:541950
湖北 武汉
人气:73345
山东 菏泽
人气:20769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7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