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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安小区物业该死

河南 12-06 22:55  悬赏 0  发布者:笑天江湖 给我留言  回答:(1)
告洛阳军安小区全体业主书



各位善良的业主:



自我们入住小区以来,发生了许多不愉快的事情,业主们吃尽苦头,忍气吞声。可小区的物业公司,拿着业主们辛苦赚来的物业费,昧着良心,干着伤天害理的勾当。

1.       购房承诺业主两趟班车,不间断,接送业主上下班,两班公交车,发到小区门口,小区生活设施齐全,幼儿园、超市、菜市场、医疗室、健身场地,应有尽有,说的你心花怒放,可如今一无所有!伤心吧!有啥用?

2.       有理难申,安全承诺,严格管理,有监控,24小时保安巡逻,放心睡吧,可等你发现电动车、摩托车丢了,问保安,一问三不知,看监控录像提供线索,更是难上加难!

3.       我们业主在自己公摊面积上不能停车,物业公司私设收费卡点使业主的合法权益没有保障。

4.       政策紧缩步步紧逼,先收汽车,再收摩托车电动车,统统掏钱,否则拒之门外,业主们真的是有家难归,私设关卡,强行收费。

5.       根据《洛阳市车辆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洛发改收费【2007】52号)的规定以及小区物业公司经洛阳市物价局核准收费的规定,小区临时停车收费是针对外来车辆。而小区业主自有车辆停放在小区建筑区规划道路上是无需交费的。

6.       呼吁全体业主共同行动起来,拿起法律武器,抗击违法收费,共建和谐社会,和谐小区。


 


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内规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关于调整洛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计费办法及标准的通知》规定:

第二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称物业管理服务是物业管理服务单位接受开发建设单位选聘或接受业主委员会委托并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房屋建设及其共用设备、共用设施、共用部位、公共秩序、绿化、卫生清洁、道路和环境容貌等项目开展日常管理服务、维修、养护、整治所收取的费用、

附言:目前我们面临的是安全没有保证,服务跟不上,物业公司不把业主放在眼里,什么事情都不与业主商量,这样的物业公司我们要求换掉。为了使我们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我们要求立即成立业主委员会,还望各位业主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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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07 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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