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吴健弘  牟金海  罗雨晴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有关离婚后房产过户事宜

广东-广州 06-11 14:43  悬赏 0  发布者:103912…… 给我留言  回答:(2)
欧阳律师:你好!我是一个四川的女孩,嫁到湖北黄冈,生了一个儿子,婚后婆媳关系一直不好,但为了孩子一直忍着,后来婆媳关系恶化到没办法相处,婚后按揭供了一套房子在湖北,14年关系就破裂协议离婚了,协议房子留给儿子,前夫是孩子的监护人,房贷我和前夫各自承担一半,他至今没去办交房手续,房产证一直没办理,但近段时间前夫一直要求我去湖北做房产公证,说要把房子公证给孩子,理由是等房产证下来,孩子满十八岁之后再作房产过户手续,要交很多的手续费,我想问的是:1、孩子未满十八岁,房产证能过户成孩子的名字吗?2、如果现在公证房子不能过户到孩子的名下,那是不是公证之后房产证就是监护人的名字,那如果再婚或是卖房是不是他一个人就可以决定了。3、如果我现在不去公证,等房贷还清孩子正好满十八岁,那时再去办房产过户手续,那手续费是按什么比例来收的。
谢谢 盼指点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2706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6-11 14:46
可以。
有离婚协议,不必再做公证。
公不公证都一样,按赠与。
回复时间: 2016-06-11 15:53
可以,详情可以来电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无锡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山东东营
江苏南京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江苏 无锡
人气:1442
福建 厦门
人气:122785
湖南 长沙
人气:541958
河北 保定
人气:161307
河北 保定
人气:287240
山东 东营
人气:2507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3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