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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权,散布他人隐私。

北京-西城区 12-03 12:23  悬赏 10  发布者:kittyj…… 给我留言  回答:(12)
在某论坛上看到有人公开发我QQ加密相册里面的照片,并且以污秽语言加以诽谤,描述。并散布我的姓名,年龄,职业,父母职业,家庭成员,捏造事件诽谤我。最后恐吓我如果不按他说的做,就发更多隐私照片和绯闻。在其论坛还公开写帖子说:“谁想要隐私照片留下邮箱”等。这样算是侵权吗?我已知道其姓名等资料。能否追究其法律责任?
问题补充:
如果我已经报警,但警察要求等待,可否直接拿着证据起诉?而且这个人是在外地,而且我只知道她的名字,能否请法院或者警察联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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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2-03 12:42
依法已构成侵权。可以追究他的法律责任。
回复时间: 2009-12-03 12:44
您好!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09-12-03 12:48
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可以报警
回复时间: 2009-12-03 13:43
保存证据报警或诉讼。
回复时间: 2009-12-03 14:15
协商不成的,收集证据后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09-12-03 14:19
您好。这明显属于侵权。同时,还涉嫌刑事犯罪。
回复时间: 2009-12-03 14:43
侵权,并且这类案件在胜诉之前就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对方停止侵害,排除妨害。速度比较快。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王科峰律师
010-59626811-560
回复时间: 2009-12-03 19:53
已构成侵权,如对您的生活、工作产生较大影响,还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回复时间: 2009-12-03 22:19
保存证据报警或诉讼。
回复时间: 2009-12-04 09:59
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回复时间: 2009-12-04 14:54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回复时间: 2009-12-04 17:36
未经同意将他人的隐私公开,属于侵权。可以起诉,但需要证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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