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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纠纷 房屋纠纷 事情经过: 1978年,老大与老二在乡下分别建造两间正屋二层

江苏-常州 06-11 19:00  悬赏 0  发布者:wjl820…… 给我留言  回答:(0)
农村房屋纠纷 房屋纠纷
事情经过:
1978年,老大与老二在乡下分别建造两间正屋二层,当年老三在读初中,户口为农转非。1980年,老大与老二分别建造后面辅屋一层,辅屋与正屋中间为天井,当时老三在徐州读中专。到1990年,兴伟去外面造房屋两间,老大花了6800元钱买下了老二的房子。老二拿到钱以后把宅基地证给了老大(当时农村房子都没有房产证)。老大一看宅基地证上居然是老三名字(上面挂了七个人)。于是老大找老三说这事,老三当时在遥观供销社工作,负责烟草这块业务。老三说我又不会回去住了,你把钱给他,他反正把宅基地证也给你了。于是老大没再纠结此事。1993年,农村房屋可办理房产证,由于宅基地证是老三的名字,老大喊老三回来解决这事,老三还是那句话:我又不会回来住了,于是房产证还是只能写老三名字。1996年,老三在湖塘买了房子。2005年,老大对买老二的房子及自己住的房屋进行翻修,把原老二那边的大门及辅屋后面的门都堵掉了,外墙面整体粉刷,贴面砖。2007年老三用现在居住的房子办理抵押贷款,需要提供第二住所,于是找老大借房产证用一下,老大把房产证借给了老三,老三用完以后还给了老大。2012年,老大想把后面的辅屋扩建并往上造一层,写了申请并由生产队各家人及周围邻居签字,包括老二也签了。于是老大开始造辅屋,扩建的基础刚做完,老二跟老三找老大说要分之前老二卖给老大的房子。老三说这间房子有我六架屋在内的,我没卖给你,要老大把房产证拿出来给他,老二说我当时只卖了前面三架屋,后面小屋没卖。三方起了争执,最终无奈之下立下字据:正屋三架屋归老大,六架屋归老三,老三若回家居住,付3400元钱给老大(若不签字,房产证可以去房管局调档案)。后面辅屋老大跟老二理论未果。待老大走后,老二与老三私定协议:老三将辅屋送给老二!
2016年4月30号,老大找老三论此事,老三说我们字都签了你还来论什么?不过老三承认老大与老二之间的交易,但还是正屋六架屋是他的,三架屋是老大的,后面小屋你们自己解决,不属于老三自己。(此事有录音,老三不知老大录音)。老大回家后整理了下思绪,认为此事完全就是不合理:
此事发生的原因,皆因有消息传出可能要拆迁,老二与老三才去挣老大的房子。
这个有必要讲一下当年建房时的时代背景:
那年代,农村乡下人的每个人收入都很低,农村人无一例外。老大从12岁开始进队里工作,靠那点微薄工资养着这么大的家庭,后来进武进轧钢厂工作,月工资35块钱,已经算很高了,其中有20块钱是要交给生产队里的。老二是18岁开始进队里工作,当年都是按生产队计工分拿收入,收入由生产队统计工分再分配到个人。到1978年,每人最多一年也就挣个200元钱。老三当年在读书,对这房子没出一分钱一分力。也就是说这房子实际所有人还是老二,老二有支配权。老大认为与老二的买卖协议是有效的。对于老三说他有六架屋在里面,老大不认可。再说下老二所说的只卖三架屋,后面辅屋没卖的事,当年买房子是1990年,那个时候,还没出现拆迁这种事,哪个人家买房子或者卖房子是只买或者卖一部分的?更何况当年的6800元钱,已经足够买下一整间房子!
目前证据:
1.2005年老大进行翻修时,阳台封起来了,门堵起来了,这些对房屋进行重大改动,为何当时无异议?
2.2012年老二与老三来争房子时立的字据,可以证明老大与老二是有买卖关系在里面的,不然老大的三架屋不会有。
3.2012年老大申请建造辅屋时老二的签字也在上面。
4.有一份1995年的时候老大与其东边几家邻居签订的辅屋往上造接山墙,如何补贴已建造好的人家的协议,其中一间就是老二已卖给老大的那间辅屋,只有各邻居及老大的签字。
5.2016年4月30号,老大与老三的对话录音,可以证明老大与老二有买卖交易。
从三兄弟2012年来争房子时立的字据,可以确定六架正屋与老二已经没有关系,那老三作为对此房屋没出过任何资金及劳动力的情况下,是否不属于他?老大与老二有交易关系,结合当年时代背景,老大确实买下了前面六架屋。对于后面的辅屋,在老二无实质性证据证明是他所造的情况下(老大也可以说是自己造的,因为都拿不出证据),他为何会在老大扩建辅屋的申请书上签字?1995年接山墙协议上为何各邻居不找他签字?现在老大要求老二及老三归还房屋,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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