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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人身伤害赔偿

 06-12 11:34  悬赏 0  发布者:187836……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甘孜 回答:(2)
人生伤害案中,伤者头部轻伤,住院长达37天,期间从16天起,返回学校上学,仅放学后到医院输液,晚间又离开,出院前先到州医院复查无问题,又到华西医院复查。请问这合理合法吗?
问题补充:
现要求被告赔偿37天护理费、生活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到成都、康定医复查期间住宿费、医疗费、交通费、生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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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6月12日 11时37分
你好,合理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好,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6-12 11:38
你好,要求复查是合理的。对于不合理的要求,你可以拒绝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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