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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天津-红挢区 12-17 08:58  悬赏 20  发布者:gongsh…… 给我留言  回答:(8)
2005年11月购二手房(首付8万3双方各半,没有协议出资证明,双方父母可证明,双方公积金组合贷款24万,当时女方提出产权证写女方名字,怕因此伤害感情,经双方父母同意后产权证只写女方名字,买房是手续费用均是写女方名字)12月结婚,婚后由双方共同公积金还款,现还未还完,现女方以感情不和为由提出离婚,(我现在怀疑当时产权证只写女方名字的动机)男方不想离婚,有女儿3岁多,一直有女方父母带,如果离婚,如何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现房屋大概值85万),孩子抚养权我能争取吗,现女方未经男方同意,擅自将男方公积金贷款取消,请问我需要提供什么证据,请按新婚姻法的规定给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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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2-17 17:55
有证据证明双方出资购房,可按出资比例分
回复时间: 2011-12-17 17:56
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有离婚是平分。
回复时间: 2011-12-17 09:05
答:1、购房人是女方,男方可以就共同还贷部分、增值部分主张分割;2、主张返还首付款项;3、孩子抚养权归你的可能性大。
回复时间: 2011-12-17 13:31
房子属于女方个人所有,需要对男方婚后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做出适当的补偿。孩子你可以争取。
回复时间: 2011-12-17 15:52
房屋应该属于共有。抚养权你有权要求归你。
回复时间: 2011-12-17 19:51
属于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1-12-17 20:51
房产虽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但鉴于双方出资的事实,故房产不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应为双方共有。
回复时间: 2011-12-18 22:24
1,婚后还贷不管是用哪方公积金,都为夫妻共同还贷。还贷本金及相应房价增值均分。
2,能够证明婚前共同出资,房屋共有。别指望你父母作证,除非她认可、她父母认可。因此需要抓紧取证。
3,孩子抚养权可以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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