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吴健弘  王景林  陈晓云  牟金海  
该问题已关闭

在工地上非工作期间出现意外坠楼事故可否认定“安全生产事故”

山东-烟台 12-18 19:10  悬赏 20  发布者:mvu183 回答:(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18 19:34
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如坠楼事故与工作无关,或与工地安全措施及管理无关,就不是安全生产事故。应将案情说的再祥细一下。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金华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河南信阳
广东广州
四川成都
北京西城区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17255
浙江 金华
人气:222465
浙江 杭州
人气:441800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133
重庆 渝中
人气:396153
河南 信阳
人气:19585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4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