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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谁投资谁受益国家有没有法律规定

北京-丰台区 12-19 02:58  悬赏 0  发布者:songfu……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母亲以前是农民分到一块宅基地,八二年在父母的共同主持下建起了北房三间。以后的日子里陆续又建起了西配房,西厢房东厢房及南房。其中南房是我出资兴建的。截至到翻盖时房屋情况是北房及东房已是危房且没有任何房租收入。二零零六年经父母同意由我和我弟共同出资将此房产翻盖成三层楼,现在其中两层出租三层居住。请问我是否可以拥有房租,是否可以要求在三层居住不被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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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2-19 11:11
物权法
回复时间: 2011-12-19 06:44
有证据证明经过翻建审批后,翻建人是你和你弟弟,有处分翻建房屋的权利,包括出租权和居住权.
回复时间: 2011-12-19 07:34
可以搜集证据来证明翻建人是你和你弟弟
回复时间: 2011-12-19 07:47
提供证据证明你与你弟弟共同出资翻建的房屋
回复时间: 2011-12-19 09:03
需要证明翻建人是你和你弟弟
回复时间: 2011-12-19 09:10
须由证据证明翻建人是你和你弟弟,你可以享有房租和居住权(不被打扰)。
回复时间: 2011-12-19 09:16
您好,需要证据证明你与你弟弟共同出资翻建的房屋。
回复时间: 2011-12-19 09:22
可以。
你有实际出资,对于房屋有部分产权,可以要求按照出资比例收取房租,也可以要求在该房屋中居住。
如果家人对于房屋产权各自所占的比例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可以要求分家析产。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回复时间: 2011-12-19 10:09
其实在你母亲的宅基地上盖房子,你们应该约定所有权的。理论上是共有的关系。如果你有证据的话。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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