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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男女双方以结婚为前提未婚同居后怀孕,男方以怀孕不是时候为理由让女方作了流产

上海 06-25 17:4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9)
你好,请问男女双方以结婚为前提未婚同居后怀孕,男方以怀孕不是时候为理由让女方作了流产,但是流产后不久男方以性格不合提出分手,请问这种情况下男方需要负什么责任,如果要求索赔,能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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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05814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6-25 18:08
如需维权,可自行起诉或者委托律师。
  • [上海-杨浦区]
  • 夏之威律师 VIP
  • 电话:13524907984  只接受上海本地咨询 谢谢合作
  • 84622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6-25 18:37
可以要求医药费,营养费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0618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6-25 18:42
要对女方流产负责
回复时间: 2016-06-25 17:48
没有分手的赔偿
回复时间: 2016-06-25 18:11
无法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6-06-25 18:13
这是没有法律的支持的
回复时间: 2016-06-25 18:17
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回复时间: 2016-06-25 22:42
你好,承担一定的医药费。
回复时间: 2016-06-26 18:38
你好,一般没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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