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陈晓云  李保忠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各位法律界大神,在下想请教一下15年前发生的案件问题,虽说问题不大,但一直挠心

四川-成都 07-01 07:5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各位法律界大神,在下想请教一下15年前发生的案件问题,虽说问题不大,但一直挠心!
      案件经过:
      乘车人已71岁的退休教师陆龙春(受害人已亡)因吴中华(中巴车主)与王智泉(火三轮驾驶员)两车相撞导致胫腓骨碎性骨折,送中江县永安中心卫生院治疗,手术后约15日病危转中江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一天后临床死亡。中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责任定书”确认二车方承担同等责任,陆龙春不承担责任,法医鉴定结论为“骨折是诱发死亡的原因之一”,县交警大队就死亡损害赔偿调解未果。
        2002年3月18日,陆龙春的家属就死亡损害赔偿,依“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法医鉴定和相关病历”将二车方(事故至骨折)及卫生院(未采取抢救措施)三被告诉至中江县人民法院,各方均未就医疗行为申请鉴定、调查,中江县人民法院判决确认二车方同等承担赔偿额合计约贰万伍仟余元(约讼标的的40%),卫生院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一审后原告上诉,二审维持一审判决。二审后原告应一审法院通知到庭领取到据说是被告吴中华支付的赔偿款七仟余元。2003年原告向司法鉴定心申请司法鉴定,鉴定结论“卫生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医疗损害行为,且与陆龙春死亡存在因关系”,原告依鉴定向二审申请再审,二审法院裁定再审,再审中卫生院申请到华西重新鉴定,华西鉴定结论“医疗存在缺陷”,再审判决一审被告永安卫生院赔偿壹万伍仟元,同时因被告主张尚欠医药费扣除尚欠被告卫生院医疗费4仟余元,其他维持。
       2004年原告向中江法院申请执行再审判决,经执行员查证,2002二审判决生效后被告吴中华已将全额赔偿款一万贰仟余元交到中江法院审判法庭,据说余款已交给卫生院和殡仪馆抵所欠医药费和丧葬费,已无法再向被告执行。
        终上,原告认为2003年再审中确认卫生院未收到药费这一事实,且一审法官蔡荣辉无权支配生效判决确认赔偿款,先后向中江县纪委、中江法院纪检监察部、中江县人民检察院、二审法院纪检监察部、市人民检察提出控告,控告一审法官在审判中对案件争议事项未经当事人申请非法调查,对专门问题未经鉴定枉法裁判,同时非法克扣挪用生效判决确认赔偿款,同时因一审法院法官行为向二审法院申请确认国家赔偿,二审法院决定不予受理,又向高院申请复被复议决定不予受理!
        2015年,当事人向省委巡视组返映此事,中江法院纪检监察部通知当事人到法院询问经调查最后确认,所返映事实存在,但无法确定具体责任人!
     问题:
         1.一审法官是否存在枉法裁判行为?
          2.一审法官是否存在挪用侵权行为?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01 08:43
你好,各方均未就医疗行为申请鉴定、调查,法院根据现有证据判决不存在枉法裁判行为。 2、不存在。
追问:

法院就医疗专门问题是否应当依专业鉴定结论?在没有专业鉴定情形下,按照当时举证责任规定,医患纠纷中,举证责任倒置,医院是否承担举证不利后果?

追问:

这里追求的不是原案结果,而是原案法官审判行为是否合规合法?

追问:

法院就医疗问题没有明确专业鉴定论情形下,对争议事实本身是否确认权?

回答:

你好,首先侵权责任法中的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侵权责任法是2010年才施行的。 过去在医疗诉讼中适应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当时你没有举证的话,法院一般就你们提供的证据来确认,不会主动调查的。

追问:

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就对医患纠纷诉讼中有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医疗行为无过错及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承担证责任?

回答:

首先2002年4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规定了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 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不是2001年。其次,对方有没有举证,这个要看对方的证据,仅凭你的描述,怎能确定对方。 最后,15年前的案件,现在也很难了。

追问:

这个不仅是我描述,我是全案始终与人之一,我们调取了一、二审全部卷宗,没有医疗机构的鉴定申请!在此情形考虑时法官什么判决院无过错?

追问:

这个不仅是我描述,我是全案始终参与人之一,我们调取了一、二审全部卷宗,没有医疗机构的鉴定申请!在此情形考虑当时法官凭什么判决医院无过错?

回答:

即使法官判决错误,你申请再审,判决了有关系。你是想要国家赔偿,你这个又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

追问:

我们认为,患者举证了医疗行为及损害后果,医院未按2001最高法举证证其无过错,理应推定医院过错责任,但法院未如此,致人怀疑他因!

追问:

同时一审法官利用代收之机,未经权利人知晓克扣挪用生效判决确认赔偿款,这是否对当事

追问:

同时一审法官利用代收之机,未经权利人知晓克扣挪用生效判决确认赔偿款,这是否对当事人财产构成权?

追问:

国家赔偿是指一审法官对效判决赔偿克扣挪用行为,但确认程序告知这是纪检部门负责,但纪检至今无果!

回答:

你所说的不存在。哪在克扣挪用。

追问:

2004执行中查明,生效判决确认应给原告一方的赔偿一万贰仟余元已由审判法庭2002年全额代收,但收教

追问:

2004执行中查明,生效判决确认应给原告一方的赔偿一万贰仟余元已由审判法庭2002年全额代收,但收款人当时领到七仟余元!

追问:

感觉这个案子,由于一审法官行为,扩大了当事人诉讼本,浪

追问:

感觉这个案子,由于一审法官行为,扩大了当事人诉讼本,浪费了国家司法资源!

回答:

没有用了,已经过了这么久。

追问:

是的,可能没有用了!只是从这件事中可以到我国司法现状而已!

回答:

对于你当时的情况是,多年前中国法律还不健全,现在的法律越来越健全,若是发生在现在就不一定了。

追问:

但我当时还是照程序积极张了权利,但可能由于权力对法律的影响过大,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结果!

回答:

深表遗憾!

追问:

正直的人们都在追求公平正义,但公平正义只是对而言,对权力监督和制约处于被动状态导致利权利人诉求困难,保护状态导致力泛滥的

回复时间: 2016-07-01 08:46
你好,首先,你们这个案件已经是15年以前的,而且经过再审,很难再去处理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山东东营
福建厦门
山东济南
江苏无锡
河北石家庄
北京西城区
北京朝阳区
辽宁沈阳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999416
湖南 长沙
人气:539119
山东 东营
人气:24110
福建 厦门
人气:121242
山东 济南
人气:307773
江苏 无锡
人气:5051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8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