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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认定

江苏-徐州 07-12 08:53  悬赏 0  发布者:cxd155…… 给我留言  回答:(2)
律师你好,我父亲今年6月60岁退休。从你57岁后暂停缴纳养老保险,现办理退休后,得知养老保险清算与缴费年限有关,想咨询可以行政复议,补交这3年的养老金,重新核算退休的养老金发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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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13 14:11
您好!
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6-07-12 09:32
咨询社保部门
追问:

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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