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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问题咨询

天津-河东区 01-06 19:03  悬赏 5  发布者:sarasa…… 给我留言  回答:(6)
1.2009年3月底,朋友以qq和短信方式向我借钱,因为钱不多没打借据。
2.让朋友还钱过程中,他开始说手头紧过些天,后来说已让其朋友代还了,经多次询问,其也不能明确说出哪个人。现只有少量短信证据,朋友现也已不再使用原来手机,开始还能联系上其母亲,其母亲推说问问再给我回复并诋毁我名誉,以荒谬的我和朋友间处男女朋友时互送物品,不处了不该要回为由,拒绝偿还先前的借款,事实为我们从未交过男女朋友,更未互送过物品,有其他朋友为证,现已经不再接听我电话。
3.请问:这种情况是否能起诉,都需要做什么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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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1-06 19:12
应该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0-01-06 19:23
你可以起诉解决,但能否胜诉取决于你证明形成借款关系的证据。
回复时间: 2010-01-06 19:48
这些证据的效力较弱,很难确定债务主体
回复时间: 2010-01-07 10:32
可以提起诉讼,注意保留有关证据。
回复时间: 2010-01-07 11:07
保留短信,可以向对方起诉要求借款。
回复时间: 2010-01-08 14:27
短信及聊天记录均能证明借贷关系,可以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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