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李波  
已解决问题

房东以签证无法办理为由单方面通知解除合同是否合理?

 07-22 13:43  悬赏 0  发布者:pann06……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苏州 回答:(1)
房东在国外工作,我与房东于15年底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7月房东回国办理过户手续。现房东以签证无法办理属于不可抗力为由单方面微信通知我解除合同,并不履行违约责任。
请问,签证无法办理属于不可抗力吗?如过是,需要提供证据吗?我是否可以不追究房东不能如期回国的违约责任,继续等待房东回国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甘肃-兰州]
  • 张鸿律师 VIP
  • 电话:13893601518
  • 155369积分
回复时间:2016年07月22日 13时54分
不属于不可抗力。你可以起诉房东要求他承担违约责任。
追问:

谢谢您,如果房东已经入了外国籍,再说签证办不下来,属于不可抗力吗?另外房东发了封邮件给中介,说取消对中介的委托,是可以生效的吗?

回答:

这个都不是。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指的是打雷下雨等自然力量。即使这个人加入了外国国籍,仍然可以委托不动产所在国的律师办理涉及到的法律事宜。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
评论者:刘银律师
时间:2016-07-22 20:53
不属于不可抗力。你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详情可以来电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上海杨浦区
河北石家庄
广东广州
山东东营
北京西城区
安徽合肥
福建南平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17445
四川 成都
人气:795534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7447
辽宁 大连
人气:1093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3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