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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房产继承问题

上海 07-25 22:10  悬赏 0  发布者:shiyay…… 给我留言  回答:(6)
父亲入赘与前妻育有一女离婚后女儿归前妻后娶了我妈生了我后又买了房子,现在父亲去世后前妻和女儿来要房子,请问前妻的女儿有继承权吗
问题补充:
如果有的话该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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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25 22:11
如果你父母没有遗嘱的话 ,女儿是法定继承人 有继承权
追问:

如果有的话份额是多少?

回复时间: 2016-07-25 22:17
如果无遗嘱,按法定继承处理。女儿有权继承
追问:

女儿从来不知道有这个父亲,母亲知道前夫有房子,现在父亲走了,她母亲才来想分房子,这样的话还能分到多少份额

回复时间: 2016-07-25 22:15
你好,前妻的女儿有遗产继承权的。
回复时间: 2016-07-25 22:50
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前妻的女儿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6-07-25 22:55
前妻的女儿和你及你母亲一样有继承权。父母、配偶、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权利均等。
回复时间: 2016-07-26 09:14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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