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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该公司赠与我4.2万元的股权能否收回?

甘肃-庆阳 07-26 14:40  悬赏 0  发布者:范多宁 给我留言  回答:(5)
公司2006年给我赠与股权4.2万元,同时出具了股本收据,并于当年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2007年12月该公司出台了关于赠与股权的规定其中:第二项规定:“赠与股权只在公司经营终结决算后参与,中途转让变现无效”第三项规定:“本人离岗‘董事会有权收回作无效处理。”2010年10月我离开该公司,2011年6月该公司做出解除我股东身份的决定,2012年5月法院查明我在该公司持有1.9万元的认缴股权和4.2万元的赠与股权,2014年1月该公司股东会未经过我同意作出决议采用伪造签名的方式将该公司赠与我4.2万元的股权转让该公司另一名股东,请问该公司赠与我4.2万元的股权能否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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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7-26 14:42
不能收回。
回复时间: 2016-07-26 14:45
股东名册上有你名字吗
追问:

甘公司章程中明确记载我拥有该公司1.9万元的认缴股权和4.2万元的赠与股权,也在工商部门登记了。

回答:

股东名册有吗

追问:

有,且明确记者我有用该公司股份6.1万元

回答:

嗯 那你是股东

回复时间: 2016-07-26 14:49
按协议履行。
追问:

按2007年12月该公司出台了关于赠与股权的规定其中:第二项规定:“赠与股权只在公司经营终结决算后参与,中途转让变现无效”第三项规定:“本人离岗‘董事会有权收回作无效处理。”履行吗?

回复时间: 2016-07-26 15:33
你好,是不能的
回复时间: 2016-07-26 16:06
赠予无权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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