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李波  朱建宇  魏伟  
已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受害人再次治疗要求赔偿

 08-02 15:33  悬赏 25  发布者:464620……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崇明县 回答:(1)
事故判决后,受害人因交通事故的伤再次去医院治疗,且费用很大。因为这是交通事故引起的伤病,可否再次要求致事者赔偿医药费?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8月02日 15时33分
你好!

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
追问:

如果前期判决中包括了一部分的后续治疗费用,还是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吗?

回答:

已经赔偿的医疗费应当减去。

追问:

就是说,只要事故引起的伤病治疗的费用肇事者都有责任承担,是这个意思吗?

回答:

是这样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很感谢
评论者:黄佳律师
时间:2016-08-02 15:53
可以继续起诉要求对方承当后续医疗费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上海黄浦区
广东深圳
北京西城区
北京朝阳区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256
湖南 长沙
人气:541359
福建 厦门
人气:122500
福建 福州
人气:1229577
广东 深圳
人气:207471
重庆 渝中
人气:39595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1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