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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险理赔咨询

山东-烟台 01-21 16:32  悬赏 0  发布者:lmlasd…… 给我留言  回答:(1)
2008年2月我在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一份车辆保险(全险),当时买保险的时候业务员给我挂在了党政机关(他说挂在党政机关买便宜)。2009年1月出了一次交通事故,导致对方受伤,我负主要责任。对方没有经过交警调解而是将我和保险公司一起起诉。直至2009年8月份保险公司将交强险部分赔付给对方。而商业险部分到现在没有赔付给我。其中在2009年8月至现在,我与保险公司多次交流,而保险公司一直说这是大案子,要省里批,所以慢。一直到2010年1月4日,我接到保险公司电话说:这个钱快下来了,让我到保险公司拿个单子,到党政机关去盖个章,然后到保险公司拿支票。并且还要写个证明,意思就是同意保险公司的处理。我一听愣了:你们还没有给我处理结果就让我写证明,我怕这里面有什么问题,怕他们钻空子,然后我说等理赔下来我再写。这几天我不断的催促保险公司,可是今天又跟我说现在这个案子不能理赔,因为当时挂在党政机关,必须要把当时节省的钱补交上才能理赔。
我想问一下:是像保险公司说的那样吗?我必须把钱补交上才能得到理赔吗?如果保险公司是故意讹诈,我该怎么办?请大家帮我出出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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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1-21 23:56
要看保险合同如何签定的,实在不行可以起诉保险公司。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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