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惠友波  王景林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北京-朝阳区 02-13 13:54  悬赏 10  发布者:suli35…… 给我留言  回答:(11)
用人单位因效益不好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依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只提前20天通知,只支付N+10天工资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

可是依据新劳动法用人单位应支付N+1的工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到底依据哪个法规来决定?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0348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2-13 15:22
到期不续签的,应支付经济补偿,但补偿年限自08的以后起算,若入职时间在08年以后,则以实际入职时间起算。

如未提前通知的,可要求1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金。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2-13 22:22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2-02-13 13:58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回复时间: 2012-02-13 14:00
您好!您可以要求补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2-02-13 14:00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2-02-13 14:09
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可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2-13 14:09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回复时间: 2012-02-13 14:19
依照你说的情况,单位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可以主张未付工资以及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2-02-13 14:23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2-13 14:41
您好,以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准。
回复时间: 2012-02-13 16:48
按照劳动法执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宁波
北京西城区
湖南长沙
上海杨浦区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广东东莞
黑龙江哈尔滨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40348
河南 郑州
人气:530337
湖南 长沙
人气:541297
湖北 潜江
人气:20016
上海 杨浦区
人气:84614
安徽 合肥
人气:1648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7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