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拆迁安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徐荣康  王景林  毕丽荣  罗雨晴  
已解决问题

关于棚户区改造 无证房 唯一住房

 08-23 22:20  悬赏 0  发布者:186750…… 给我留言 地区:辽宁-沈阳 回答:(2)
爷爷在世的时候 在一个土地使用证上 盖了3个房子 给3个孩子住 后来 老大 老二都办了房照 老三没有办 兄弟三人户口是在一起的 老三一直跟孩子两人生活 已经住了40年了 街道办事处 邻居街坊都可以证明 16年初老三去世了 现在剩下孩子一个人 但是孩子的户口在外地 现在政府棚户区改造 政府不给老三孩子房子 那让孩子一个人睡大街吗? 找了棚户区改造办 县政府 和承办单位财政局  都说最好的待遇 就是把老三那30平的房子 算60%(18平米)算在老大 或者老二身上 如果不同意 将来拆迁的时候 老三的房子会被强拆 这让孩子怎么办? 请问 怎么才能分给老三孩子一套房子 ?      如果想向上反映这个问题 应该找哪个部门?      如果老三孩子不搬家 政府有没有权利强拆?最后结果会是如何?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辽宁-沈阳]
  • 隋新律师
  • 电话:13998889052
  • 364601积分
回复时间:2016年08月24日 07时10分
你好,拆迁不合理的,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24 06:04
问题复杂,请与律师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湖北武汉
四川成都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河北保定
北京西城区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15512
安徽 合肥
人气:281539
山东 菏泽
人气:20628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7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