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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加名字提出要求五年内不准离婚合理合法吗

 08-25 07:32  悬赏 0  发布者:150518……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南京 回答:(2)
你们好,我请教你们我女儿刚结婚,男方在婚前就答应房产证上加我女儿名字,要求给我们公正,我们相信他没有好意思这样做,现在我女儿结婚一个月怀孕了。提出来要求加名字,他们家提出200万父母按揭要公证除掉,我女儿答应了,他们又提出第二个要求,要求在5年内不准离婚,否则财产一无所有,请问这个凌驾于婚姻法的要求可以吗、我女儿现在怀孕真的好可伶,谢谢你们,给予帮助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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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8月25日 09时11分
离婚权利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法定权利,不得约定,所以此类的约定条款是无效的。
其他关于财产方面的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衷心地谢谢你这位好心的律师,给了我们正确的指导和帮助,谢谢了,好人一生平安!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25 10:49
约定5年内不准离婚是无效的。可以先答应男方的要求,加上名字以后再说
评论者:15051829545 给我留言
时间:2016-08-25 17:55
谢谢你郭海滨律师,谢谢你的指导和帮助,谢谢你!好人一生平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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