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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使用无证人员致新生儿死亡,属于非法行医吗?可以追究无证人员刑事责任吗?

云南-昭通 08-26 23:38  悬赏 0  发布者:zydiem 给我留言  回答:(2)
剖宫产时,医院使用了一个有证医生,两个有证护士,和两个无证医生,一个无证护士,新生儿出生需要抢救,因为只有一个医生,无证人员去抢救致新生儿死亡,但是卫生局说医院是合法登记的,无证人员不属于非法行医,没有涉嫌犯罪。请问医院这样使用无证人员到底合法吗,除了要求医院民事赔偿,可以追究无证人员的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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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27 10:51
使用无证人员肯定不合法,医疗机构有资质不等于医务人员有资质,情节严重的话,有可能涉嫌犯罪。民事赔偿应该是免不了的。
回复时间: 2016-08-28 08:00
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冲突,建议走民事程序!
尽快封存、复印病历;
委托医学律师评估诉讼风险,视情况起诉维权;
切记不要选择医学会做任何鉴定!!!
医学律师为您答疑解惑,我的回答希望您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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