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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酒店莫名其妙死后刑警大队不立案怎么办

湖南 02-20 16:39  悬赏 0  发布者:huangx…… 给我留言  回答:(1)
2011年12月22日,黄凯受所在单位江西省抚州聚源硅业有限公司委派,只身来到了河南省沁阳市出差。他这次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到客户单位对帐,收款。22日上午11点46分,他入住沁阳市银莎大饭店(此饭店为挂牌二星级饭店,他前一次来,也是住在这一家饭店,跟老板张健一起)212房间。
12月23日黄凯打的到了客户单位进行对帐。其间10点多钟,他打电话到银莎大饭店,说212房间没有防盗窗,不安全,要求更换房间。同时,他在客户公司对帐完后,双方都没有异议,双方协商好在春节前一周汇货款打入江西抚州聚源硅业有限公司帐户,黄凯到客户单位的工作就算已经完成了。中午客户方请黄凯在公司外的一个小店子吃了中饭,大家都没有喝酒。饭后,黄凯请原先送他到客户公司的的士来接他,下午1 点多钟,他回到了银莎大饭店。1 点51分,他到总台换了220的房卡,服务员说黄凯没有喝酒,身体状况看上去很正常。1点56分,黄凯进入了220房间。从房卡刷卡记录来看,黄凯从进入房间后,便再也没有出来。但是李总说他4-5点的时候到前台拿了电脑包,服务员陈亚娟也证实李总说的这句话。李总还说黄凯拿了电脑包后半小时打了电话到前台,但是前台的电话记录是晚上7点12分。因此,我们要求酒店提供摄像,但是李总说没有摄像,说酒店的摄像系统坏了,由于酒店的过错,造成黄凯在酒店死得不清不楚、不明不白,使简单的事情变得很复杂。
黄凯接到的最后一个电话是在12月23日下午5点16分,江西抚州阿里巴巴经销商的一个网络平台打电话给黄凯,说看黄凯公司是否需要在阿里巴巴做销售广告,从阿里巴巴提供的电话录音来看,黄凯答话的背景声音很嘈杂,我们怀疑有另外的人在场。据服务总台服务员陈亚娟说,她7点12分接到220房间客户的电话,说房间太嘈杂,要求更换房间。陈亚娟和他解释,说旁边是餐厅等晚饭后就不会吵了。这是最后一个听到黄凯电话的人。
12月24日中午1点07分,服务员到220房间摧房费,看到220房间的客人平躺在床上,她以为客人还在睡觉,于是出去了,1 点25分服务员再次去摧房费,感觉客人已经不太正常,于是立即报告酒店经理拨打120,120来后,经检查,告知客人已经没有生命迹相。于是立即告知当地派出所及沁阳市刑侦大队。刑侦大队的人经过尸表检验,认为黄凯没有任何外伤,也没有中毒的迹相,初步推断黄凯是因自身原因突发某种疾病致死。下午4点,他们通知家属,请家属马上赶到沁阳市。
12月25日,黄凯家属赶到河南省沁阳市看了沁阳市刑侦大队拍摄的黄凯死亡现场的录像,可以看到黄凯死亡时,平躺在床上,两脚伸在被子外,电脑放在被子上,电脑线和网线都没有插,两手紧握拳头,身体上遍布尸斑。真正看到遗体的时候,发现脸有点不正常的浮肿。从表面上看,他可能死于安眠药、迷药、麻醉药中毒。因为黄凯只有37岁,平时身体很健康,没有心脑血管病。2011年6月份还在长沙体检,也证实身体很健康,他不可能会突发疾病死亡。因此,我们请求沁阳市公安局立案侦察,还死者家属一个公道。
问题补充:
1,如果要尸检又要走那些程序呢?还有就是酒店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2,17日下午,我们一行三人,从江西抚州坐了2个小时的大巴到鹰潭,然后坐了16个多小时的火车,又经过3个多小时的汽车颠簸,18日晚,终于到达了河南沁阳这个伤心地。想着我二哥,一个多月前,曾经这样乘车来到这个地方,为了他的工作,却再也没有回去过。前次为了见他最后一面,为了知道他离奇死亡的原因来到这里,未果。如今,为了完成前面说的这两个事情及将他领回老家,我再次来到这个气候干燥、人性飚焊之地。
       下得车来已经是晚上八点多, 正对前汽车站的银莎大饭店依然人流不少。我二哥的死亡,似乎丝毫没有影响到这家酒店的生意,一问,连这家店旁的人都不知道有人曾经在这家饭店死亡的事。去到二楼,看我二哥曾经住过的那间死亡房间, 居然有客人还在里面住着。
      19日上午,我们找到这家饭店的最大的股东,也是执行董事及总经理的李某,她说,她和我们不会有任何协商的可能,她只愿意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这个问题。这个冷漠的女人是如此地木无表情,甚至不愿对此事进行任何的过问,似乎已经与其无关。一个年轻的后生活蹦乱跳地进去,在她这住了一晚,第二天却成了尸体被抬出来,她居然还能好像与已无关似的,木无表情地对待,照样过她的好日子,死者亲属来了,她也不予接待。 我不知道,这从情理和法理上说得过去吗? 
      19日下午,我们去找刑侦大队的副大队长,希望他能告诉我们一个确切的死亡原因,他说他只能推测我二哥是因为自身疾病死亡的,如果我们一定要死亡的具体原因,要尸检,那尸检费及殡仪馆那还需要交一万多元,并且他们会很麻烦,工作量会很大,酒店那及殡仪馆那以后他也不会再帮我们的忙。如果我们同意不做尸检,并且认可刑侦队的结论,殡仪馆那的费用可以不用我们出了,酒店那他们刑侦队也可以出面帮我们去找他们协商。我们尸检不尸检,居然还会影响到他们对待此事的两种完全不同的态度。告诉死者亲属死亡原因难道不是他们刑侦队应该做的事情吗?相反,现在刑侦队一直在做的工作,居然就是如何想方设法让我们不要做尸检,这个世道看来真有点混乱了!
        20日上午,我们亲属来到刑侦大队,告诉他们,我们愿意出钱做尸检,要求尽快进行,他们却说尸检费用已经从五千涨到七千,并且是委托焦作市卫校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我问,如果经过尸检后,证实我二哥是因中毒而死,那么刑侦队的可以立即立案侦查吗?刑侦队的副大队长回答说:如果他是自身服毒死的,那他们还是不能立案侦查,如果你们能证明是他人投毒死的,那就可以立案侦查。听后,我们感到很奇怪的事情是,怎么刑侦队的把证明我二哥是否是他杀的工作交给我们家属去做。不知国家每年花那么多钱养他们这些公安的是做什么的?后来,一个做法官的朋友告诉我,如果不是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尸检是没有法律效应的。
       真相大白了,原来沁阳刑侦队的就是想把这个事情甩给我们,不管我二哥是不是疾病死亡还是他杀死亡,他们都不想再承担任何责任,只想早点甩掉这个事情了。
        至此,我们只想查明真相,查出我二哥的死亡原因 ,我们应该怎么做呢?以上这些是死者妹妹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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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20 18:33
沁阳市刑侦大队不立案也是正常的,原因如下:
    一、现场勘察并未找到任何他杀的迹象,酒店工作人员也提供不出可疑的现象。
    二、对死者尸体的检查也未发现任何外伤及搏斗的迹象。
    三、表面上看不出死者有中毒的迹象。
    虽然沁阳市刑侦大队并未立案,但并不代表不能侦查,如果死者家属对死亡原因有异议,可以向沁阳市刑侦大队提出,沁阳市刑侦大队也应当做案前的调配工作。如果案前的调查显示出问题,沁阳市刑侦大队再立案对案件也不会有任何的影响。
    为了更好的查明对死亡原因,建议对死者做尸检(尸体解剖),以更查明死者真正的死亡原因。
    如果答复的你以为满意,请采纳。
追问:

谢谢!正在准备尸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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