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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美容院投了2万元的钱办卡想退费,怎么办?

辽宁-大连 08-29 09:53  悬赏 0  发布者:anni64…… 给我留言  回答:(19)
去了几次,每次都不让人好好休息,忽悠我先后投了2万元多,现在想想实在不值得。想退费,可她们说要扣30%的违约金,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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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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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8-29 10:09
建议到消费者协会投诉。
回复时间: 2016-08-29 10:42
你好!
1、如果对方在向你推销卡时,没有说或者合同上约定明确明违约责任,在合同上也没有显示的,对方不能主张30%的违约金。
2、如对方已经向你充分告知,合同上约定明确,你想退费的行为属于违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如对方存在欺诈的行为或服务项目与约定不服,可以向消协投诉,也可以依照消法起诉,要求三倍赔偿。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29 12:10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您首先去核实美容院里面有没有办营业执照如果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的那么本身经营行为就是无效的,您您可以拨打114咨询工商局电话举报投诉,帮助你出面退还您的款项。
二、鉴于你与美容院之间就美容服务合同继续履行的彼此信任基础已经不复存在,您诉请解除双方之间的美容服务合同,于法有据,依法应予以支持。至于合同解除后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美容院可通过另案诉讼予以解决。合同解除后,美容院不再为您提供相应的美容服务,您已经支付的款项,美容院理应返还给您,但考虑到您已经在美容院处接受了相应美容服务的事实,故可酌情扣除相关费用。
三、关于违约责任,应该由美容院另行主张。违约金不会这么高,一般百分之4左右较多,但不绝对。可以说损失不大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回复时间: 2016-08-29 13:18
一般需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对方构成欺诈,可以要求撤销合同,退还卡费。
回复时间: 2016-08-29 19:28
要看合同的约定,不能协商解决的,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6-08-29 10:03
这个案件关键点违约责任以及证据的提供和质证。违约责任是出于书面合同或者口头合同的告知义务。如果没有任何纸质合同或也未在办卡时告知你或出示他们的“规章制度”(相信院方肯定会拿出自己制定的某些办卡制度)。你就可以通过质证或证据不足的理由拒绝交纳不存在的违约金。可以来电咨询。如果与院方协商不成,想诉讼解决的可委托律师。
我的补充: 2016-08-29 10:06
如果院方这些证据都有,且你也签订了合同,合同违约责任细则也有这一部分说明。你也可以就合同内容诉讼,因对方也有欺骗的行为,合同本身也是有失公平的。两种方案都可以达到效果。
我的补充: 2016-08-29 10:08
证据方面还要你当面亲自说明,不是很容易说清楚。可以给你一定指导。第一次咨询不收费用。
追问:

我先后投了三次钱,有一次是在收据上双方都签字了,收据上确实有违约责任约定。但最近两次交的钱没有签合同,也没口头告知,我想算不算事先告知了呢?我觉得合同内容显然属于霸王条款。我现在退费,白白损失了6000多,从法律层面我怎么才能保护自己更大的利益呢?

回答:

了解了。建议你委托律师诉讼。律师会进一步和你了解案情和事实。根据情况给你出具不同方案。网页上看不到材料不好给你妄加分析了。这个收据还要看算不算合同的。只是单纯的告知严格来讲不算做违约。

追问:

为什么律师观点大相径庭?我不知道胜算有多少,也不知道委托律师的手续和费用。谢谢

回答:

因为要看证据说案子呀。网上咨询并不是能解决多数问题的。胜算更要考虑承办法官,具体哪个地区。因为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地方性规章制度。这些都是需要时间去做工作的。可能律师和老百姓在法律问题的观点上看法不同。如果看不到材料就给您分析甚至是胜率,对于我来说,其实是到感觉过意不去。其实这样说是对您更负责的!(说句不好听的,随随便便就保证胜率其实在我个人看来是没有职业道德的,希望您能理解)律师费用也要了解全面之后严格按照工作量的大小和花费时间去收取费用的。像是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与其他城市的收费方式也是有区别的。

追问:

根据我描述的情况,我是否应该通过法律渠道去解决还是就认了?

回答:

通过法律渠道还是有机会的。如果你觉得经济能力可以承受也就罢了。这份判决其实不止是维护您的权益,也是对社会上美容院业内这种让人不舒服不合理霸王条款行为的一种社会批判,会对社会产生一定影响,也是一种大众消费者维护权益意识的体现,反映了社会现象。虽然没有多少钱,但蕴含的意义更多。

追问:

哎呀,打官司是不是也要花不少银子,还不一定胜诉。老百姓消费权益何时能得到真正的保护?政府不能出面保护吗,还要我们花钱找律师。再说,得浪费我很多精力的说。

回答:

自己诉讼的话比不请律师还要浪费精力的.....委托与不委托,诉讼与否在你自己的选择。协商能解决的也当然不会选择诉讼。此案和政府没关系,主体只有你和美容院。你觉得美容院价格不合理可以到工商局或物价局、消费者协会投诉美容院,由政府职能部门对美容院作出行政处罚。这个“行政处罚”也不会给你本人任何补偿的。而且也不一定会给美容院做处罚。但愿你明确法律的界限。律师能帮你的也不是全部的。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直接打电话。网页上不能及时看到。对于社会现象通常只能是这样的,换做其他特殊案件有可能诉讼也解决不了呢。

回复时间: 2016-08-29 10:09
根据合同办理
回复时间: 2016-08-29 10:19
你们已经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如你无故或者随便解除合同则是违约行为。
回复时间: 2016-08-29 10:29
你就可以通过质证或证据不足的理由拒绝交纳不存在的违约金
回复时间: 2016-08-29 10:30
违约金是需要约定的,在办理的时候如果对方没有告知或者没有合同,对方无权收取违约金的
回复时间: 2016-08-29 10:34
一般是按合同约定的。
回复时间: 2016-08-29 10:34
1、服务合同也受法律保护;2、你要是没有证据证明服务方违约或者服务质量不好,单方解除合同应该承担违约金的;3、违约金应该按照合同规定,一般不超过30%,没有违约约定也应该承担责任一般20%左右,比较合理。建议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6-08-29 12:19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6-08-29 13:30
要根据I合同具体的约定处理,如有需要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6-08-29 15:37
一般需按合同约定处理
回复时间: 2016-08-29 16:21
若无合同约定,对方扣除的费用要有损失证据,否则你不承担,若有合同约定,若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你可依违约金过高要求降低,协商不成可起诉
回复时间: 2016-08-30 16:44
建议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
回复时间: 2016-08-30 20:46
由于你的具体案情不详细,无法对你的案件进行分析,希望下列规定能够对你有帮助。

《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承担预付款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对退款无约定的,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计算方式折算退款金额。
我的补充: 2016-08-30 20:47
可以到消费者协会试试
我的补充: 2016-08-30 20:49
 《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含有下列内容的规定:
  (一)免除或者部分免除经营者对其所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承担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责任;
  (二)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提出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以及获得违约金和其他合理赔偿的权利;
  (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提起诉讼的权利;
  (四)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或者其指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消费者拒绝提供相应商品或者服务,或者提高收费标准;
  (五)强化自身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权利;
  (六)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
  (七)其他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回复时间: 2016-09-02 17:40
建议去工商局或物价局、消费者协会投诉美容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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