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医疗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朱建宇  李波  陈晓云  
该问题已关闭

打人

天津-和平区 02-23 09:05  悬赏 0  发布者:187222…… 给我留言  回答:(9)
2月4号我朋友找我对象说家里来人吃饭让他给帮帮忙做饭,于是我对象就去了,可是下午 2点半其中有个叫小龙的打了我对象,打完了人就走了,我当天报案了,要求做鉴定可是警察说要我们看好病才能做鉴定,现在我们让周三在人民医院做了鼻中隔手术,周二出的院,找到派所做鉴定他们说要等医院的报告才行,又告诉我们请客的人不出事打人的电话和名字,派所让我们自己去找当事人要电话,我想请问您这事情该不该有派所来办,因为我已经报案了,问您我的事情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24 08:01
可以做伤情鉴定
回复时间: 2012-02-24 15:16
可以做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可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2-23 11:43
及时向督察、派出所领导、公安分局反映
回复时间: 2012-02-23 15:01
伤害案件应当有派出所受理,构成故意伤害罪了再由派出所上报分局,你当时应该找派所开一张伤单,就是诊断证明书,然后再初次就医时有主治医生写明印象诊断,作为受伤第一时间的证据,你要求开局了吗?你所说的鉴定确实需要在痊愈后再做,具体作用是确认是否构成轻伤害及以上的伤害,并且确认需不需要做伤残鉴定(就是看是否落下残疾)。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者侵害人的电话或者联系方式你可以提供最好,如果不能提供,警察也有义务调查,只是难度会加大。
回复时间: 2012-02-23 15:12
首先要做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可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如果在过程中出现困难,可联系律师帮助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2-23 16:12
您好!首先要做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可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2-23 17:15
申请伤情鉴定,如果属于轻伤,派出所将立为刑事案件,依法侦查,即使不是轻伤,也属于治安案件,派出所也需展开调查。
回复时间: 2012-02-23 18:02
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可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2-26 16:44
你好!
如构成轻伤以上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北京海淀区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河北保定
上海徐汇区
江苏南京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43832
安徽 合肥
人气:281926
河北 保定
人气:161320
湖南 长沙
人气:542032
辽宁 大连
人气:11060
福建 厦门
人气:12279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0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